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药品医疗器械境外检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29.12.2017  18:20

  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境外检查工作,保证进口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了《药品医疗器械境外检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1月24日前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

 

  联系人:李一捷、叶成红

  电 话:010-88331429、8833147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药品医疗器械境外检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反馈意见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12月25日     



附件1.药品医疗器械境外检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反馈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