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慈英:提高专项社会事务工作依法行政水平

20.03.2015  16:48

   3月19日,厅社会事务处召开处务会,学习全省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和2015年厅党组中心组第一次学习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民政系统专项社会事务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陈慈英副厅长出席会议并就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提出要求。

   陈厅长强调,在党中央作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省委打造“法治湖南”升级版和厅党组推动“法治民政”建设的新形势下,全省民政专项社会事务系统要贯彻好落实好中央、省委和厅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系列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改进作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专项社会事务转型升级。她说,全省民政系统从事社会事务工作的同志要带头抓好全省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的贯彻落实。一是要带头遵守党纪党规。对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必须”的要求,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不能触碰的红线、高压线,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二是要带头廉洁从政。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牢固树立“一岗双责”意识,做党风廉政的清醒人。在专项社会事务重大决策、项目审批、资金分配等环节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专项事务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在阳光下行政。三是要带头改进作风。婚姻登记机构、救助机构、殡仪服务场所是民政系统的窗口单位,要从便民利民的角度,进一步规范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流程,最大程度方便人民群众办事。全省专项社会事务服务机构要对照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列出的“问题清单”抓好整改落实,结合公众、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社会事务处要会同厅纪检监察室对专项事务基层服务单位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防止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发生,发现问题要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通报同级党委政府。四是带头依法行政。专项社会事务工作政策法规性强,工作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做到既要熟悉民政政策法规,又要严格遵守政策法规,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民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