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七个强化”确保污染防治工作见成效

06.01.2015  09:23

2014年以来,花垣县狠抓环保重点工作,突出“七个强化”有效推进污染综合防治,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饮用水源安全保护,城乡集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措施,明确监管责任人,加大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监测力度,健全监管体系,落实乡镇环保站月巡查和县环境监察大队季度督察制度,着力强化城区饮用水源保护,责令对水源有隐患的中天公司采矿项目停止开采、对金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不予环评。

二是强化主要河流污染防治,地表水断面水质均达到水质功能区相应标准。加强对兄弟河等重点流域沿岸污染源监管,排查各类污染源50余处,并督办进行了环保治理;落实挂牌督办隐患。

三是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清洁整治、规模畜禽养殖治理等工作。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合理施用农药、化肥,鼓励清洁种植,推进关口葡萄、红心猕猴桃、乌龙茶清洁种植基地建设;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广生物发酵床、干清粪等清洁养殖技术,重点实施花垣县农业园示范区建设。

四是强化涉水企业项目监管,开展打击水污染环境违法行为“零点”行动。按照省、州统一部署,扎实开展环境监督执法水污染“零点”行动,对八类违法行为进行环保突击检查,立案查处13家,下达限期治理12家,限正违法行为决定12家;实施行政处罚6家,处罚金额21.8333万元;限期补办环评及“三同时”验收手续108家。

五是强化大气环境联防联控,城区147台燃煤锅炉中已有54台改成清洁能源,关闭7家污染重燃煤小锅炉,城区81家餐饮油烟已全部完成整改。施工扬尘、机动车管理等领域污染整治取得实效。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自4月21日以来,每日适时在州环保局公众网上发布三指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空气质量状况;自动监测空气质量优良以上天数为342天,达标率为96.61%。PM2.5空气自动监测已投入试运行,2015年1月1日后可实现适时在线发布数据。。

六是强化危废辐射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对全县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辐射技术应用单位进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督办全县医院有毒有害废物转移吉首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置,确保危废辐射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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