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办公室关于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13.02.2017  19:01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复工复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行动,全力投入安全生产节后复工复产工作。 春节长假期间, 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领导干部职工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严格执法、无私奉献,用辛勤付出确保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长假期间各市州均未上报较大及以上事故。但2月5日浙江天台县发生的足浴店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8人死亡,损失惨重、影响恶劣,给全国安全生产节后复产工作敲响了警钟。节前1月20~25日的6天内全省接连发生5起较大事故,共造成20人死亡。虽然有的不是生产经营性事故,但损失严重、教训深刻,应当引起各级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的高度警醒。当前正值春运返程高峰期,人流、车流、物流集中,天气低温阴雨多雾,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也将陆续复工复产,影响安全生产的人、机、物、环不利因素相互叠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地方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都面临严峻考验。全国“两会”召开在即,保安全、保稳定的政治任务艰巨。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务必保持高度警觉,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良好的工作作风,结合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做好节后安全生产特别是复工复产工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基础,为全国“两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强化生产经营单位节后复工复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是《安全生产法》确立的基本法律原则。今年是我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发通知、开会议、抓培训、搞宣传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广泛深入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动员部署工作,县市区政府和有关责任部门要让辖区内每一个企业的法人、实际控制人知晓并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要从年初抓起、从复工复产的各个环节抓起,切实落实生产经营单位法定的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每一个岗位、班组、车间和每一个环节。


  三、明确生产经营单位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要求。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安全投入、现场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要求,结合各行业领域特点,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和安全检查清单。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规定,扎实开展复工复产前的隐患排查与治理;对新上岗人员、转岗人员严格依法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对其他返岗人员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岗前再教育再培训,务必使每位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掌握安全生产基本技能;对生产系统、设备设施、电器线路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和维护,对各类生产场所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报告有关负责人及时组织采取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措施进行治理,严禁盲目复工复产。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金属冶炼、危货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安全监理等管理人员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到岗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现场,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明确复工复产工作计划、工作步骤、时间节点及自查自纠内容、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员;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必须最终经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企业要自行组织力量严格检查验收,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要对自查自纠验收结果严格审查把关并签字确认;复工复产方案和验收情况要建档保存,供当地有关安全监管部门备查。凡未经自查自纠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由各地结合本辖区烟花爆竹整顿治理工作实际进行)。


  四、严格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复工复产进行安全监管。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年度执法计划的要求,突出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道路和水上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节后复工复产的隐患排查与治理,立即启动节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严厉查处未经隐患排查治理、未经安全验收、盲目复工复产等违法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也应严格依法查处。同时加强对企业的行政指导,督促企业认真分析复工复产期间各种危险因素,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一旦发生突发情况,保证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按照企业安全复工复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对有法不依、验收不严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要依法严肃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整改、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的企业,要依法采取责令暂停作业、从危险区撤出人员等现场处理措施或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措施;对拒不执行行政决定措施的,依法通知公安、电力部门采取停止火工品和停止供电的协助执行行政决定措施;对非法违法生产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非法业主,要采取行政与司法联动,及时进行协同打击,提高其非法违法成本。


  五、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节后复工复产执法的督导。即日起,省安委办、省道交办、省春运办、省消安办联合组成的7个督查组,将分赴市州开展对各级各部门第二轮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督查,重点督促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省直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在切实完成本身安全监管执法任务的同时,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节后复工复产监管执法工作的督查督办。各地各部门也要坚持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层层督查督办,党政领导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率先垂范,带队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安全督查,发现有责任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隐患不消除而擅自复工复产的,要坚决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