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洞庭4船舶非法捕捞被抓 禁渔期螺蛳也禁止捞

29.03.2016  16:22

  (原标题 东洞庭湖水域4船舶非法捕捞螺蛳被抓现行)

  今年岳阳市长江流域禁渔期从3月1日开始,禁渔期间渔政、公安等部门展开联合执法,打击非法捕捞行为。3月25日上午6点左右,岳阳县渔政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在例行春季禁鱼巡查过程中,在东洞庭湖麻拐石水域,现场抓获4艘非法捕捞螺蛳的船只。

  当天清晨,岳阳县渔政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队长李慰林带领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四艘渔船正在进行非法捕捞。几名渔民发现了执法大队快艇,于是准备收网逃离,但被执法人员现场抓获。

  据李慰林介绍,这四艘船只上装满了非法捕捞的螺蛳和蚌壳,重达万斤左右。一名被查获的益阳渔民无奈地告诉记者,他并不知道螺蛳是不可以捕捞的,以后再也不会这样做了。

  据了解,螺蛳是水中野生动物的一种,也是鱼类和候鸟的食物。如果在禁渔期过度捕捞螺蛳,将会破坏生态食物链,影响鱼类的生长繁殖以及洞庭湖生态环境。非法捕捞螺蛳行为,无论是禁渔期还是非禁渔期都是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禁止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一旦发现,将依法坚决打击到位。

  随后,违法作业渔船在执法人员的押解下靠岸进行笔录询问,渔政和长江公安部门将会对整个案件,按照程序依法进行审理。

  (岳阳日报全媒体中心 记者 彭雨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