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好新《环保法》这把双韧剑

27.07.2015  18:24

自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隆回县环保局多次召开座谈会,就如何学习贯彻实施新《环保法》集思广益,拓宽工作思维,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宣传力度,为舞好这把“双韧剑”注入有机“鲜血”与活力。

笔者从隆回县环保局获悉,5月22日,隆回县查处了一家位于三阁司镇阳光村一家废旧轮胎炼油厂,业主阮某被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这也是新环保法实施后,隆回县首例因拒不执行停止非法排污被移送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环境违法案件。使这把“双韧剑”挥出了漂亮的第一刀。

6月29日,新《环保法》再露利齿。该县石门乡一头饰加工厂业主郭某,拒不停止非法排污,被移送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7日。

该县在学习贯彻实施新《环保法》中,把学习贯彻新《环保法》和落实省环境保护厅工作责任体系建设“两个重要文件”在县政府常务会上进行了专门研究,将其纳入了县委常委党组中心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并与公、检、法等部门召开了联席会,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宣传合力。在繁华街道口与各企业、学校悬挂新《环保法》相关法律横幅50余幅,利用电子显示屏印刷标语30余条。印制新《环保法》宣传手册3500本,发放环保常识宣传单2000份。在县委党校举办新《环保法》知识培训班一期,参加人员为乡镇分管环保领导和环保专干以及重点企业环保专干,参加人数达100余人。让宣传学习新《环保法》真正进机关、进企业事业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使环保知识入心入脑。

隆回县环保局在舞好新《环保法》这把“双韧剑”时,对环境违法行为绝不姑息迁不或失之以宽,对有损群众利益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制止或严厉打击,做到“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切实消除监管盲点,防范环境风险。让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不是一根“棉花棒”,而是成为一个“杀手锏”。 今年来,对纳入执法计划的252家企业共完成现场监察532家次,风景名胜区现场监察2次,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共查处违法排污企业28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7家,下达责令停止排污决定12家。关闭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养鸭场2家;向公安机关移送了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2起,行政拘留2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10件(代表建议6件,政协提案4件),办理中见面率、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截止目前共受理信访案件99起,处理99起,信访投诉件处理率达100%,结案率达90%,有效地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确保了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