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认为“调子高”殴打对方获刑

09.03.2015  20:05

      湖南法院网讯      叫到马路对面拿车费,一句“调子高”,两人竟大打出手,摩的司机受伤,打人者付出代价,接受刑律的惩罚。近日,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故意伤害案件进行了审理并宣判。
      2014年6月18日,潘某某的妈妈坐被害人的“摩的”到湘潭市特丰路附近,由于身上没有零钱,遂让潘某某送钱过来。潘某某到达后要被害人到对面马路上拿钱,被害人不去,双方发生争执,潘某某认为对方 “调子高”,于是动手对对方进行殴打,致使被害人头、腰部位受伤。经鉴定:被害人所受损伤构成轻伤一级。
      案发后,潘某某的家属支付了被害人12500元医药费。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该院主持双方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潘某某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4000元(不包括先前支付的12500元医药费),已实际履行,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潘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其认罪态度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案发后,潘某某的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决潘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来源: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