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和湖南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及娄底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要求,今年6月至10月,该市审计局组织各县市区审计机关审计人员47人,组成10个审计组,对县市区10个乡镇办事处、部门的20名党政主要领导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延伸审计调查部门单位12个,企业64个。
审计结果表明,该市被审计的乡镇及部门基本落实中央、省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根据上级要求及当地实际,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办法,成立有关的机构,持续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促进当地生态环境的改善;能基本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基本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加大群众举报问题的查处力度,防止自然资源资产遭到毁损和生态环境遭受破坏。审计的10个单位的主要领导,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较好”的6个,“一般”的4个。
审计围绕乡镇、部门主要领导干部任期内资源环境数量和质量变化情况、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约束性指标和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和重大资源环境保护及生态环境治理等情况开展,重点审计了土地、水、森林等自然资源和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审计发现了相关地方领导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相关单位领导对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表示诚恳接受,并立即着手进行整改。
该市2018年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提高了基层领导干部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认识,增强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堵塞了管理中存在的一些漏洞,促进了该市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天蓝水净地绿”富饶美丽健康祥和的新娄底贡献了审计力量。(撰稿人:李卫真,审核领导:彭淑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