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工作部署会召开

07.08.2017  18:23

为坚决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督察情况反馈会精神,全面开展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紧急清理,切实做好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稳妥有序退出工作,8月4日,全省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工作部署会召开,厅总工程师刘星辉主持会议,厅总规划师申志军参加会议,相关处室及14个市州局分管矿管、地勘工作相关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湖南省自然保护区内采矿权清理工作的清理目标是,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对各类保护区禁止矿产资源开采范围内的采矿权(不含放射性矿产)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分类梳理、系统分析,为下步分类处置保护区内采矿权奠定基础。清理对象是各级采矿权审批登记系统中有登记信息的所有采矿权,包括已由当地政府作出关闭决定或国土资源部门给予吊证处罚,但尚未完成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的采矿权。

湖南省自然保护区内探矿权清理工作的清理目标是,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对省内各类保护区禁止矿产资源勘查范围内的探矿权(不含放射性矿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分类梳理、系统分析,为下步分类处置奠定基础。清理对象是探矿权审批登记系统中有登记信息的所有部、省发证探矿权(不含放射性矿种)。

会议明确了自然保护区内采矿权、探矿权清理步骤,制定了具体措施,明确了时间节点。会议要求,自然保护区内采矿权、探矿权要按照实事求是、协调配合、分级负责或分类梳理分析的清理原则,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建立采矿权台账、探矿权台账和联络员制度。

刘星辉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上来;要立即组织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和清理,组织专门班子,制定工作方案,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完成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工作各项任务。(彭小云/文 王丽容/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