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制猎枪打猎 途中车子侧翻枪支走火射死同伴

15.03.2016  11:39

  湘潭县男子丁某酷爱打猎,为此还自制了一把猎枪,却不料在一次狩猎过程中,枪支意外走火将一名同伴射死。

  2014年以来,丁某与李某使用无缝钢管、枪托等枪支配件,各自在家中制造了一支猎枪和一支鸟铳,经常携带各自的枪支到周边山区狩猎。

  2015年3月11日晚11时许,两人相邀在湘潭县排头乡霞山村附近狩猎,恰逢李某某携带鸟铳在该处狩猎。由于未能找到猎物,3人决定前往锦石乡东风水库附近继续狩猎。

  期间,丁某骑着摩托载着李某,李某某独自骑着摩托紧跟其后。行驶至韶茶干线排头乡指南村与星星村交叉路口时,丁某驾驶的摩托在拐弯时侧翻,导致横放在摩托车仪表盘上的自制猎枪走火击发,散弹击中跟随在身后的李某某胸部,致李某某当场死亡。

  案发后,丁某、李某向湘潭县警方主动投案,两人还分别向被害人家属赔付10万元和7万元,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3月14日,湘潭县法院公布了这个案子的审理结果。丁某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因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法院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3年。

  此外,李某也因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湘潭晚报 记者 李涛 通讯员 高喜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