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委出台《关于巩固不敢腐氛围构建不能腐不想腐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意见》

20.03.2017  10:42

  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一个组织和每一名党员,全面消除执纪“空白点”;将执纪审查重点下延,严查“小官大贪、小吏巨腐”;在全市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和村级财务大清查……日前,长沙市委下发《关于巩固不敢腐氛围构建不能腐不想腐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巩固不敢腐的氛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责任和压力传递到“神经末梢”,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中央多次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就如何贯彻落实进行了安排部署,《意见》正是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长沙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长沙市在基层正风反腐上形成了一些有效做法,《意见》的出台,旨在将这些好的做法上升为行之有效、务实管用的制度规范,针对基层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薄弱环节,下达“任务书”,明确工作要求,加大对“小官大贪”等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惩治力度,持续释放严抓严管信号,有效解决基层正风反腐问题。

  《意见》分为六个方面共计18条。《意见》要求,要严明政治纪律规矩,推进党的方针路线在基层落实,推动形成市县乡村联动、巡察全覆盖工作格局,突出政治巡察;对一线执法单位和基层站所中直接与群众、财物打交道的重点岗位,要实施定期轮换,加强日常监督。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推进两个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实行“一案双查”,违纪违规事实与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同步调查、同步处理、同步通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进风清气正面貌在基层彰显,研究运用“大数据”方法查找“四风”问题线索;围绕违反群众纪律、教育乱收费、基层执法不公、过度执法、项目指挥部管理混乱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推进严管严治要求在基层执行,严查“小官大贪、小吏巨腐”,重点关注与群众联系密切的乡镇(街道)、基层站所和一线执法单位;建立市县乡村“互联网+监督”平台。始终坚持标本兼治,推进源头治腐在基层深化,充分运用反面典型和忏悔材料强化警示教育,深刻剖析典型案件;健全党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切实加强基层纪检队伍建设,推进监督执纪工作在基层加强,全面推进市县两级纪委派驻改革,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

  “在省会城市率先制定《意见》,体现了继承性和创新性的有机结合。”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内容十分丰富,紧扣基层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对基层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事项的监督查处;着力解决责任不明晰、执行不力等问题,增强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力求有效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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