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委聚焦美美丽乡村 鼓励现代农庄+乡村旅游

25.03.2016  09:44

  城乡小康如何实现同步?城乡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如何基本实现一体化?3月24日,记者从长沙市委获悉,2016年长沙市委“一号文件”确定为《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实现农村基本现代化的意见》(长发[2016]1号)。

  《意见》提出,要用三年时间,建设100个示范村、100个特色村,力争美丽乡村覆盖率达80%,初步实现布局美、产业美、环境美、生活美、风尚美的“五美”乡村格局。

  美丽乡村覆盖率将达80%,是否意味着“千村一面”?长沙市农业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将以“因地制宜,各美其美”为原则,突出村庄建设的特色、品位。同时,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避免大拆大建,充分展示农村生态特色。鼓励城郊区域以发展“现代农庄+乡村旅游”为重点,打造都市型现代农业片区。围绕湘江新区建设,打造“都市田园、现代两型”的美丽乡村特色片区。围绕湘江古镇群建设,集中打造美丽乡村古韵文化片区。挖掘大围山、沩山、影珠山等地域生态优势,打造生态休闲、健康养生等美丽乡村特色片区。以长沙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15个城乡融合发展试点镇为重点,开展美丽乡村整镇推进试点。记者赵晶实习生王雨虹

  鼓励建设多层住宅、连栋住宅

   引导和推动农村居民向集中居住点集聚

  乡村规划体系将进一步完善。《意见》中提出,将科学确定农村居民集中居住点的数量、规模和布局。

  以长沙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城乡融合发展试点镇、美丽乡村示范村、特色村以及易地搬迁扶贫点为重点,选择交通便捷、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完善区域,规划建设功能齐全的农村居民集中居住点。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采取村庄整理、经济补偿、易地搬迁等方式,引导和推动农村居民向集中居住点集聚。充分整合利用现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建设村民集中居住点,引导村民集中居住点住宅形制、规格相对统一,鼓励建设多层住宅、连栋住宅。加大对集中居住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支持和资金配套力度。记者赵晶实习生王雨虹

  建设绿色屋场等多种形式的“乡村公园”

  在农村生态方面,《意见》提出,将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防止不合规划要求的挖山、填水、砍树、改地等破坏生态的行为。

  实施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城乡绿化建设,倡导全民植树、全域植树,结合新一轮“三年造绿大行动”,加快推进环城绿带圈建设,着力打造一批沿路绿色走廊和沿河风光带,构建高标准农田防护林体系。

  全面实施集镇绿化和村庄绿化,切实抓好农村废旧矿山、裸露地块复绿工作,充分利用不适宜耕作的土地开展造林绿化,科学规划建设绿色屋场等多种形式的“乡村公园”,美丽乡村示范村、特色村的村庄绿化率要达到90%以上。强化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深入实施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大力推广普及农村清洁能源。 (记者 赵晶 实习生 王雨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