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法院参加全国妇联和联合国人口基金“反对针对妇女暴力” 项目经验总结交流会并作典型发言

01.12.2015  15:10
  • 反对针对妇女暴力” 项目经验总结交流会现场
  • 浏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超在会上作了主题为“反对家庭暴力,促进社会和谐”的典型发言
  • 与会代表合影
  •    湖南法院网讯   (杨柳) 11月25日,全国妇联和联合国人口基金联合在北京召开“反对针对妇女暴力”项目经验总结交流会。湖南浏阳市人民法院作为试点地区基层法院代表受邀参加了交流会,并在会上作了主题为“反对家庭暴力,促进社会和谐”的典型发言。

      据了解,“反对针对妇女暴力”项目每五年为一周期,2015 年是全国妇联与联合国人口基金第七周期合作反对针对妇女暴力项目的最后一年,召开此次会议旨在总结该项目周期的成果和经验,推动反对针对妇女暴力工作。来自联合国人口基金、全国妇联和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以及来自湖南浏阳、河北承德两个项目试点地区的代表、专家学者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

      湖南浏阳自2008年成为“反对针对妇女暴力” 项目第六周期试点地区后,已连续两周期入选该项目的试点地区。而湖南浏阳法院作为试点地区成员单位之一,连续两周期参与了该项目的试点工作。开展项目试点工作以来,该院始终坚持“全面保护、特别保护、优先保护”理念,对涉家暴案件中的受害妇女予以最大限度的司法保护,大力推动了“反对针对妇女暴力项目”发展,有效地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先后荣膺了“全国模范法院”、“湖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先进集体”等称号,受到了全国妇联、联合国人口基金社会性别平等项目组官员的关注和赞赏。

      一是不断强化法院在“反家暴”方面的职能作用。在刑庭、民庭分别成立了“反家庭暴力合议庭”,以实现专业化审判,加强多机构协助配合,通过司法途径推动反对家庭暴力工作的开展。二是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对涉及家暴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送达、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五优”工作模式。同时,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该院适时发布“人身保护令”,近年来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18份,其中涉及保护成年女性的17份,保护女童的1份。特别是2011年4月,发出全国第一份针对女童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书,2012年10月,发出全国首例保护妇女哺乳权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有效保障了妇女哺乳权及其人身安全,均引起了全国媒体的广泛关注。三是不断延伸司法职能。组织女法官参与浏阳市妇联“巾帼法律顾问团”,配合妇联开展“反家暴”知识讲座44场次,帮助受害妇女解决实际困难130余个。同时,开通了反家暴咨询热线,设立了反家暴救助基金,及时为受害妇女、儿童提供必要的司法帮助。 来源:浏阳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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