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普办与省委宣传部联合发文部署农业普查宣传工作

26.04.2016  10:3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推动做好我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近日,省农普办与省委宣传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此次农业普查涉及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覆盖5600多万调查对象,需要动员30多万普查人员。认真做好农业普查的社会动员和宣传工作,对于我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宣传动员,使各级党政领导充分认识搞好这次农业普查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宣传动员,使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到普查结果对提高部门行政管理水平的重要性,并按照各自的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与普查机构共同做好普查工作;通过宣传动员,教育广大普查人员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依法开展农业普查;通过宣传动员,使每个普查对象都能够清楚地了解按时、如实地填报农业普查资料是应尽的法定义务,从而提高支持配合普查、依法提供普查数据的自觉性。

  《通知》明确,农业普查宣传动员要依据《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有针对性地开展,要大力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农业普查的对象与内容,大力宣传农业普查调查方式的创新,大力宣传依法普查,大力宣传普查中涌现的先进经验和先进人物。此次宣传动员分为普查准备阶段(2016年)、普查登记和数据处理阶段(2017年1月—5月)、资料发布与开发应用阶段(2017年6月—12月)三个阶段进行,各地要结合各个阶段的任务和特点,及时启动,逐步升温,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

  《通知》强调,全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宣传工作,由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省委宣传部统一领导,省农普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级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级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原则,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做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各级宣传部门要把农业普查作为加强党对农业和农村政策宣传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对宣传工作的协调和指导,联合普查机构制定具体的宣传工作计划,组织新闻单位做好宣传,确保各阶段宣传任务落到实处。各新闻单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策划,广泛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积极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客观报道普查中的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正确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协作,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组织策划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工作。要结合普查工作实际,制作播出公益广告,组织创作一批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深入浅出地进行宣传动员。要通过举办知识竞赛活动,设立户外广告牌、张贴宣传画、悬挂标语口号等形式,深入基层进行宣传,扩大农业普查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农业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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