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认真做好全国职工志愿服务标识征集活动组织报送工作的通知》

06.05.2015  11:59

  关于转发《关于认真做好全国职工志愿服务标识征集活动组织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产业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工作委员会:

  现将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全国职工志愿服务标识征集活动组织报送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组织发动本地区、本系统的单位和职工积极参加征集活动,并做好审核、整理、登记工作,将作品统一收集后报送。

  各市州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产业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工作委员会为报送单位,每个报送单位报送作品数量应不少于4个。

  请填写好《全国职工志愿服务标识征集作品推荐表》(见附件),于7月31日前报送省总宣教部。

  联系人:李俊

  电话:0731-84320280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关于认真做好全国职工志愿服务标识征集活动组织报送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总工会宣教部

  2015年5月4日

 

   关于认真做好全国职工志愿服务标识征集活动组织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中国金融工会:

  为加强职工志愿服务文化建设,着力推进职工志愿服务制度化,进一步宣传和推广职工志愿者的形象,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职工委员会决定开展全国职工志愿服务标识征集活动,征集启事已于4月9日刊发于工人日报、中工网和人民网。为保证这项活动取得良好成效,请各单位积极做好组织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资格

  各地区、各系统内凡具有一定设计能力或相关设计经验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投稿。

  二、应征作品的要求

  1、体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

  2、体现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3、体现工会和职工特色;

  4、创意独特,寓意深刻,简洁明快,辨识度高,适合在各种载体上推广使用。

  三、应征作品的报送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全国铁路、民航、金融工会为报送单位,负责组织发动本地区、本系统的职工积极参加征集活动,并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审核、整理、登记,统一报送。每个报送单位报送作品数量应不少于20个。

  2、报送日期截止至2015年7月31日。

  3、设计图稿应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并附上简要设计说明。设计图稿横向、竖向均可。

  4、各报送单位须提供应征者包括姓名(或单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电子邮箱等在内的基本信息,应征者签署的《全国职工志愿服务标识征集活动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经整理造册后随作品一起报送。应征者为个人或集体的,应由应征者本人或该集体所有成员签署《承诺书》;应征者为单位的,《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公章。

  5、报送作品须在信封正面注明“参加全国职工志愿服务标识征集活动”字样,并按以下地址邮寄:

  通信地址:全国总工会宣传教育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0号),邮政编码:100865。

  联系人:阎伟,联系电话:010-68592069,13683145480。

  四、评选办法

  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职工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从应征作品中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全国总工会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向组织报送工作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并在《工人日报》、中工网、人民网刊登获奖名单。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征集不收取报名费,来稿的邮寄和作品制作等费用由作者自理。

  2、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附件:1、全国职工志愿服务标识征集活动承诺书

  2、全国职工志愿服务标识征集作品推荐表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15年4月日

文章作者:/编辑:李俊/审签: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