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及时救助冬春期间受灾群众

16.01.2017  12:34

  根据湘财预【2016】174号关于加强规范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文件精神,耒阳市民政局周密安排,快速启动,及时组织拨付省财政下达的2016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补助资金,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全市冬春期间受灾群众温暖过冬。

  接到省财政厅、民政厅拨款文件后,耒阳市民政局第一时间组织各乡镇摸底造册,要求各乡镇严格按照耒阳市《关于推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发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实际操作中就资金的发放要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进行;要保障重点,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要求收集惠农一卡通帐号通过市财政信息平台统一打卡发放,确保救助资金准确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确保党和政府的温暖能够及时传达到群众心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