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艺体高考和自考助学、成教函授学校摸底工作的通知

28.04.2016  18:33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市管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专项治理,依法打击非法办学和违规办学,维护有合法资质的学校权益和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市教育局决定对全市艺体高考和自考助学、成考培训等非学历教育学校进行全面摸底,并向社会公布。现将摸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摸底对象

凡从事艺体高考、自考助学、成教函授和远程教育等非学历教育培训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含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其它培训学校)均在摸底对象之列。从事自考助学、成教函授和远程教育的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去年已摸底公布,如有变化请一并报告。

二、工作流程

① 学校报告。各相关民办学校应主动向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准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办学许可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登记证》或《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函授站》以及与高等院校合作办学的协议等资料,以备查验。市管学校直接向市教育局报告,区县(市)所属学校向区县(市)教育局报告。凡未及时报告造成信息遗漏的,由相关学校自行承担责任。

② 资质审查。市教育局和区县(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要求,对申报学校相关资质进行逐一审查核实。对符合有关要求的进行统一登记(相关登记表附后);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说明原因,并责令整改,整改未到位之前不得启动相应项目招生。

③ 统一公布。资质审查后,凡符合要求的,由市教育局统一汇总,在湖南日报公示。

三、相关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各相关学校申报和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必须严格标准,客观真实。凡弄虚作假、虚报信息造成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讲究工作效率,按时报送。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相关学校要抓紧部署,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资料。区县(市)教育局只需按要求报送审核信息汇总表,审核资料由区县(市)教育局留存。所有信息资料报送截止到5月20日,逾期不予接受。

附:

1、长沙市艺体高考培训学校信息汇总表

2、长沙市自考助学、成教函授、远程教育学校信息汇总表

长沙市教育局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