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道老汉好心借钱遭赖账 无奈诉至法院维权

01.03.2016  17:43
   湖南法院网讯   (高远) 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现年已经70多岁的大爷没有想到好心给他人借钱会给自己带来这么多的烦恼,对方向他借款时说是为了偿还十年前养猪所欠的高利贷,并承诺会在很短的时间之内还给他。当了多年教师的他出于同情心借钱给了对方,没想到借款到期后,对方一拖再拖,直至起诉之日,对方也未偿还他一分钱,李大爷无奈之下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经查明:2014年6月1日被告段某文分二次向原告李某斌借款共计22050元,第一次借款3000元,借条内容为“今借到李某斌老师现金叁仟元整,借款人段某文,2104年6月1日。”第二次借款19050元,借条内容为“今借到李老师现金壹万玖仟零伍拾元整,借款人段某文,2104年6月1日”。二次借款都没有约定利息。现原告以被告拒不还款为由,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段某文偿还原告李某斌借款本金22050元及截止起诉之日止的按2份计算利息6174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债务应当清偿。本案中,被告段某文向原告李某斌出具《借条》的民事法律行为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没有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真实、合法、有效,法院予以认可,故对原告李某斌要求被告段某文偿还所欠借款22050元本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关于本案借款利息,由于双方未书面约定借款利息,故对原告提出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被告段某文经本院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诉,不影响本案的审判。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下判决:一、被告段某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李某斌偿还借款22050元;二、驳回原告李某斌的其他诉讼请求。 来源: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