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着力营造尊老敬老社会氛围

21.10.2015  16:02

   湖南日报讯 (蔡振红)10月21日是我国传统的“九·九”重阳佳节,也是我国第三个法定“老年节”。在此,我谨代表省政府和省老龄委向全省广大老年朋友致以亲切的问候和节日的祝贺!祝愿老年朋友们节日快乐!健康长寿!同时,向辛勤工作在老龄战线的同志们和长期以来关心支持老龄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目前,我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126万,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16.7%,预计到2015年底,我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200万,2020年达到1500万。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发展,省委书记徐守盛、省长杜家毫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关心支持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重要的民生、民心工程抓好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工作,在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养老服务、老年优待维权、老年社会治理和老年文化教育体育等方面不断取得新成绩。全省老龄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今年9月25日,《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由湖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修订的《实施办法》以体现国家立法精神、充分吸纳保障老年人权益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切实解决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为三大基本原则,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老年社会保障、老年优待、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参与社会发展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实施办法》的修订和颁布,是我省老龄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是法治湖南建设的重大成果,对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着力保障和改善老年民生、加强和创新老年社会治理、提高为老公共服务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办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准确把握《实施办法》的修改内容和精神内涵,全面落实各项惠老政策;要创新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以积极自觉、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的精神贯彻落实好《实施办法》。

  今年10月是我国第六个“敬老月”,活动主题是“培育敬老家风,建设和睦家庭”。国家和省老龄委对“敬老月”活动作了具体部署,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要求,将开展“敬老月”活动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办法》结合起来,与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各单位各部门具体工作结合起来,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让广大老年人有获得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感受到全社会的关爱和重视。

  关爱老年人,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有尊严地安度晚年,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要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高度,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着力解决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健全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养老服务、老年公共文体服务等体系,加强老年优待维权,创新老年社会治理,加快老龄产业发展,优化老年宜居环境等,不断推动老龄事业更好地发展。社会各界要继续尊重关爱老年人,支持发展老龄事业,努力为老年人营造和谐安养环境。同时,衷心希望广大老年朋友们崇尚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继续关心和支持全省改革、发展、稳定,为我省“四化两型”建设和“四个全面”的湖南实践作出新贡献!

  (作者系省政府副省长、省老龄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