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对《中共永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24.08.2017  17:27

近日,在永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晖的高度重视和亲笔批示下,由市委督查室牵头,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参与,对《中共永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永发[2016]5号)文件落实情况,在全市11个县区、2个管理区、1个经开区中开展了一次全面督查。本次督查兵分三路进行。其中,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黄玉芳同志亲自带队深入祁阳、东安等5个县区开展督查。

此次督查,主要是针对各县区对永发[2016]5号文件的落实情况,特别是加强党建带群建、落实群团工作领导责任、加大对群团工作支持保障力度、加强群团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加强群团组织干部队伍建设和加强基层群团组织建设等六个方面的情况进行督查。每到一处,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照督查内容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查找问题和不足,督促整改到位。

在督查中发现:各县区(管理区)均将群团工作纳入了党建工作总体布局,每年听取工作汇报2次以上;在开展基层妇联组织改革中,将村(社区)妇代会换届选举工作纳入村(居)“两委”换届总体布局,并与村(社区)“会改联”工作同时进行;多数县区均能按照所辖地区妇女总人口数按每人每年不少于1元的标准划拔妇女事业专项经费,乡镇妇联工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不少于2万元/年;大部分县区乡镇妇联主要负责人由其领导班子成员兼任。但仍存在着不足,主要是:各县区对群团工作虽列入考核范围,但考核内容量化不够,过于宽泛;部分县区妇联及乡镇妇联经费未足额保障到位;半数以上县区无县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县区妇联缺编、缺人情况仍然存在。

此次督查工作结束后,市委将听取专题汇报,研究如何更好地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推动解决群团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进一步发挥群团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共同建设创新开放新高地、品质活力新永州贡献更多力量。

在祁阳县召开群团工作座谈会

认真听取群团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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