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食药监局部署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01.06.2015 15:13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安全安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企业的要求更严,标准更高,处罚力度更大,并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即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决定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口。
为督促企业切实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避免空对空、喊口号,该局严格按照“四有”(即有责任体系、管控制度、追溯体系、风险管理)标准,督促各企业建立经营者首先责任、食品安全人员管理责任和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和超过保质期食品处理、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要求有条件的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增强企业食品质量管控能力,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实现食品来源可查、质量可查、去向可查。在“三总一大”(总批发、总经销、总代理、大型超市)企业推行电子台账,建立风险管控体系,有条件的企业还要引入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规范体系,及时排查本企业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并真实全面地向当地政府、监管部门、社会各界报告落实法律的责任状况,将食品企业做成“透明”产业。(来源:邵阳市食药监局办公室、食品流通科)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1.06.2015 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