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要求,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法违规平调、侵占供销合作社财产,不得将社有资产纳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9月6日,为了推动津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津市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将部分国有资产归还给了津市市供销合作社。供销社与资产租赁人现场办理资产交割手续。此次资产划拨先期归还资产9处,后期再次划拨其他资产充实本级惠农综合服务平台公司,壮大社有资本,确保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