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社保缴费基数暂定4025元/月

08.01.2015  18:46

  省人社厅于近日发布通告称,由于2014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无法在2015年初发布,为方便参保单位和个人及时缴费,我省社保缴费暂定基准值为4025元/月。

  通告指出,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缴人员”)今年暂时按高档4025元/月、低档2415元/月预缴社保。参保单位的职工个人以其上年度缴费基数的110%,并按12075元/月封顶、2415元/月保底(暂定基准值为4025元/月)为基数预缴;参保单位按该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基数预缴。

  按政策规定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农垦企业(包括撤场建区、管理区、乡镇的原国有农垦企业)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个人暂缓缴。到龄办理退休的人员按2013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658元/月)预核并预发待遇,死亡人员按2013年度全省月人平养老金(1650元/月)预核并预发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均不得延期办理。

文章作者:商艳鑫/编辑:李俊/审签: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