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合力求索难题——广东省综合施治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06.02.2016  13:11

  今年1月底的南国,与往年相比,天气异常寒冷。 

  广州市天河区华润奥体项目的建筑工地上却格外热闹,领完工资的农民工已收拾好行囊,准备回家过年。 

  “建筑行业工资拖欠历来是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大头。今年,广东省在治理欠薪问题上的思路是标本兼治。既要解决苗头问题,又要注重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和制度。”广东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始于2015年10月份的广东省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以建专项制度、集部门合力、调研待解难题为主线,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取得实效。 

  建制——工资专户保长效 

  预防农民工工资拖欠,功夫在平时。 

  以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长效稳定,成为社会各界的期待。 

  1月20日下午,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修正案(草案)》,拟在建设领域实行用工实名制、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并缩短工资支付周期。 

  “过去,建筑项目常常层层分包,工资基本上按照工程进度以施工班组为单位发放,没有直接按时足额发放到农民工个人手中,导致年终涉及的未发放工资数量大,纠纷多。建筑施工单位还往往借农民工追讨工资的名义向建设单位追讨工程款。”广州市人社局副局长陈建龙说。 

  “一些包工头以工程款‘绑架’工资款,雇人冒充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聚集在政府机关门口或闹市区交通要道。表面上说是讨工资,其实大部分是讨工程款。”一位媒体同行告诉记者。 

  广东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草案规定,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内的资金除发放工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开通网上银行等电子支付渠道,不得提取现金,直至工程竣工验收且工资全部结清后可以销户。这确保了工资发放分离于工程款,避免因拖欠工程款纠纷引发拖欠劳动者工资。 

  草案还特别强调,未开立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工资支付保证金没有落实到位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这是关键性的制约措施,足以保证工资专户落实到位,因为不发证就没法开工。”媒体同行指出。 

  据了解,广东省一些地市已经对建筑工程领域工人工资分账管理开始了先行先试。佛山、韶关、梅州、中山、云浮5个地级市已出台相关实施细则。 

  在广东,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和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也执行落实得比较好。据统计,2015年,广东省12个市建立了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保证金,规模约98亿元,而从专项检查反馈的信息看,设立工资支付保证金的建设项目基本没有发生欠薪。 

  同时,针对一些企业欠薪或欠薪逃匿,劳动者无工资而生活困难的问题,广东有10个市建立了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由同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帮助解决基本生活问题。 

  在珠海等地,一些建筑工地广泛应用数字化建筑工地综合管理平台,所有进场建筑工人录入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打卡上下班。同时,运用先进的眼球“虹膜”识别技术进行考勤,确保建筑工地上的工人和实名制系统的信息一致,保证实名制严格落实。 

  合力——综合治理显威力 

  “广州花都包工头欠薪百万被判刑”“深圳某鞋业公司老板欠薪逃匿被判刑”……1月22日,《南方日报》用一个整版刊登了广东省近年来十大欠薪犯罪的典型案例。 

  作为综合治理欠薪专项行动的环节之一,广东省在曝光上述典型案例的同时,还将欠薪企业及经营者的违法信息纳入各地社会信用体系,并在政府招标、融资贷款、资质评审、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据统计,2015年以来,广东省共向社会公布了322户重大违法行为企业,并已将其中259户移送银行征信系统。 

  同时,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广东省坚持“上下联动、部门联动、条块联动”的机制,人社、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加强配合,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移交的衔接机制,明确欠薪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类型以及标准,实现信息联网共享,对欠薪案件提前介入、及时批捕、快速审理、顶格量刑,形成震慑。 

  “大多数恶意欠薪的犯罪嫌疑人基本上是‘一抓就灵’。只要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实施抓捕了,拖欠的工资往往马上就到位。”广东省一位从事政法工作的人士告诉记者。 

  据统计,2015年广东省全省共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846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05件,法院审判33件。 

  “虽然审判数不多,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移交制度给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单位和个人所带来的震慑效果是明显的。那些没有进入审判程序的,往往是因为他们慑于法律威严,在案件移送法院之前就支付了工资。”该人士表示。 

  求索——部分难题待破解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是一个社会综合治理及经济发展形势在劳动报酬领域集中显现的社会问题,仅靠人社部门一家之力很难妥善解决。今年,广东省在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上,形成了“党委领导,政法委抓总,人社部门牵头,主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负责本行业建设施工领域欠薪问题治理,公安部门负责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案件提前介入采取措施,工会负责搭建企业和员工沟通协商平台。 

  “当前欠薪治理难度最大的是企业欠薪后,既无资产变现,又无资金支付。虽然各地加大了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打击力度,但劳动者被拖欠的工资无法支付,问题仍无法解决。”广东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建议,参照政府对就业、职工培训等方面财政大规模投入的方式,增加财政欠薪应急周转金的规模,切实为劳动者解决困难。 

  此外,在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上,相关法律条文中对“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并未作出具体规定,珠海市劳动监察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实践中,证明责任单位或个人“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存在诸多障碍。 

  “大部分单位不会提交真实的账目证明自己的经济状况,行政部门调查和劳动者证明均十分困难。这不利于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建议司法解释予以明确界定。”该负责人说。 

  而对于农民工工资专户和银行代发等工资支付制度,部分建筑企业负责人表示,工资由银行代发,由此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对广大农民工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损失”,需要时间来获得他们的支持和理解。 

  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更好地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既需要制度层面的顶层设计,也需要地方根据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广东省是改革开放的最前沿,也是劳务用工大省,在探索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的路上,他们正上下求索,积累宝贵经验。(王永) 

转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