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人社局抓信访促稳定做群众贴心人
自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绥宁县人社局把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作为促工作、保稳定的有力抓手,从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入手,建立“领导负责制、主动排查制、案件交办制、限时办结制、责任倒查制”五位一体的信访机制,不断提高信访办案效率,确保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有序开展和社会稳定。
一是领导负责制。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综治维稳信访工作,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安排部署信访维稳工作,传达全县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抓好软硬件建设。建立信访工作领导责任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监测预警、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协作联动、应急响应处置、重要信息反馈、工作目标考核等六大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分工合作。
二是主动排查制。集中开展排查化解涉及民生的不稳定因素,把涉及群体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列入信访工作的重点,着力解决涉及民生等方面的信访突出问题,倾听民意、访民情、解民困,主动服务,防止问题积累和矛盾激化,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通过集中排查,抓基层堵源头,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信访交办制。对信访案件实行领导交办制度,要求承办人员认真对待每一个信访件和每一位来访群众,做到“把信访群众当家人,把信访来信当家书,把群众反映问题当家事”,规范了信访投诉举报登记、交办、督办、反馈等环节,切实提高时限内办结率和答复满意率。坚持信访维稳工作关口前移,强化实施监察巡察执法、仲裁巡回法庭,及时发现解决劳动保障中的倾向性问题苗头。
四是限时办结制。对来信来访和网站留言,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及时调查处理,严格办理时限,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结束,并给予答复,加快了办案进度,提高了办事效率。
五是责任倒查制。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信访责任意识,对工作拖拉、解决问题不力的科室和个人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了信访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