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生产经营单位需主管部门验收后才得复产

22.02.2016  09:43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2月22日讯(记者 赵鹏 通讯员 段小林)如今正是春运返程高峰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陆续复工复产,影响安全生产的季节性、时段性因素骤然增加。对于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易发期这一情况,近日,记者从长沙县安委办获悉,从本周起至3月4日,将对各镇街和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将突出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区域,各单位要立即开展全方位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明确复产验收标准和程序,督促企业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格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其中,对于高危生产经营单位,要求在复产前,必须向当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验收要严格执行“三不”制度,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得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产。验收不合格的必须限期整改,加强监督监察。

  “本次督查将按照‘四不两直’要求,以暗访督查的形式进行,且会随机抽查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县安委办负责人表示,尤其是对各单位人员调整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各单位2016度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今年以来交办的事故隐患整治进度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编辑:王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