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湘政办发〔2015〕70号

09.09.2015  15:41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4号)精神,加快促进全省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开发区发展定位

  (一)明确发展定位。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改革,增强开发区发展的内生动力,加快实现开发区由速度数量向质量特色转变,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由硬环境见长向软环境取胜转变,努力把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成为促进湖南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成为培育开放型经济新优势的排头兵,成为科技创新驱动和绿色集约发展的示范区。

  (二)强化规划引领。坚持规划先行,着眼长远发展,科学合理制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长期发展规划、重点产业投资促进规划。坚持科学、高效、有序开发,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开发建设,严禁擅自调整规划,保持规划的科学性、完整性、连续性、严肃性。

  (三)完善综合评价。进一步修订完善《湖南省省级及以上园区综合评价暂行办法》,把发展质量、转型升级、创新驱动、环境优化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经济技术开发区走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加强对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对外贸易、对外投资等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的考核和评价,进一步提高开放型经济指标的权重。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评价排名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

  (四)实施动态管理。支持经济综合实力强、产业特色明显、发展质量高的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程序申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控制新增数量、提升发展质量的原则下,逐步将部分符合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条件、综合发展水平评价较高的园区认定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退出机制,对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环保不达标、发展长期滞后的开发区,予以警告、通报、限期整改、退出等处罚。综合发展水平评价连续2年列全省后3位的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列为整改对象,发出警示通知;对连续3年列全省末位的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退出机制。

  二、努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五)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经济技术开发区指导和协调,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

  (六)创新管理体制。鼓励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胆创新管理体制,率先推广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的经验,加快职能转变,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全省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要进一步理顺关系,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要进一步完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在安全生产、财政管理等方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控安全、债务等各类风险。

  (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经济技术开发区试行“园内事园内办结”。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支持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外商投资等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大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推行网上审批,实行审批要素、审批流程过程规范化。鼓励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人民币跨境使用、外汇管理改革等方面的试点。

  (八)创新投融资体制。建立完善经济技术开发区资产运营管理机制,鼓励和引导外资、民营资本和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和“一区多园”的发展模式。允许符合条件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运营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上市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券产品募集资金。支持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投资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合作,探索建立投保贷序时融资安排模式。建立规范合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坚持量力而行,严格控制经济技术开发区负债规模。

  三、加快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

  (九)实施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放型经济五年倍增计划。到“十三五”期末(2020年),争取实现全省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对外贸易、对外投资规模比“十二五”期末(2015年)倍增。每年对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对外贸易、对外投资提出工作目标,实施年度考核,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为综合发展水平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

  (十)提高招商引资水平。更加注重招商引资质量,大力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企业在湖南设立区域总部、营运中心、采购中心、研发中心和结算中心。充分利用外资的技术溢出和综合带动效应,培育湖南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招商方式,务实节俭开展招商活动,从政府主导招商逐步向专业化、市场化招商转变。引导经济技术开发区与省内外其他园区合作共建跨区合作园区和合作联盟。支持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建设和入区企业自建、租用标准化厂房。

  (十一)扩大外贸规模。鼓励经济技术开发区积极引进出口导向型企业,大力承接沿海加工贸易转移项目,重点引进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行业出口龙头企业。支持经济技术开发区培育发展外贸综合服务型企业,为区内中小微企业进出口提供物流、通关、融资、退税、收汇、信保等全程综合外贸服务,降低企业进出口成本,促进贸易便利化。

  (十二)鼓励对外投资。鼓励经济技术开发区主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拓展对内对外开放新空间。推动有条件的经济技术开发区“走出去”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鼓励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区内大企业联合“走出去”,支持区内有实力的企业开展境外投资,更好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四、大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十三)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将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作为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的主攻方向,以提质增效为核心,加快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园区百亿、千亿产业集群。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服务业和高端服务业,加快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大力推进科技研发、物流、服务外包、金融保险等服务业快速发展。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在产业转型升级方面符合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重大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十四)增强创新驱动能力。积极发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围绕集聚创新要素、激活创新资源、提高创新能力、转化创新成果,进一步优化自主创新环境,健全公共创新平台,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体系。大力引进国内外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增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能力,实现技术跨越式发展。鼓励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大中型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建设企业研发机构,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十五)加强人才体系建设。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加强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中外合作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大力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高素质管理人才、高技能实用人才和高水平创业团队。支持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过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贴息资金、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等方式,搭建科技人才与产业对接平台。支持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人才保障机制,形成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流动、分配、激励和保障体系。

  (十六)提高信息化水平。支持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产业,培育和吸引信息技术重点领域领军企业,利用信息科技手段拓展传统产业链、提升增值水平。以园区各类信息资源为核心推进资源共享,推动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智慧化、运行管理智慧化和公共服务智慧化。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坚持信息基础设施和其他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五、继续坚持绿色集约发展

  (十七)鼓励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严格资源节约和环境准入门槛,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动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生态化改造,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强化环境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减少污染物排放,防控环境风险。支持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国家级、省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和低碳经济试点示范园区等绿色园区。省级环保资金要向生态工业园区倾斜使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绿色环保项目的信贷支持。

  (十八)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坚持合理、节约、集约、高效开发利用土地。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加强土地开发利用动态监管。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用地挖潜,加大对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推动经济技术开发区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鼓励对现有工业用地追加投资、转型改造,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建立健全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优先保障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用地,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地,支持符合条件且确有必要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严格按程序申报扩区和调整区位,对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经济技术开发区每年安排一定建设用地指标予以奖励。

  (十九)推动产城融合发展。根据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功能、城市功能、生态功能需要,合理确定产业、公共服务、居住和生态用地比例。加快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统筹建设主城区和开发区医院、学校、文化娱乐、职业培训、就业(人才)和社保服务、城市综合体、交通出行等公共服务设施。鼓励具备条件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城市功能区转型试点。

  六、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二十)优化投资环境。大力推动园区管理去行政化和标准化、企业化步伐,健全政企沟通机制,以投资者满意为中心,着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切实加强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园区配套服务,健全投资服务机制,拓展延伸服务领域,不断优化投资硬环境和软环境。鼓励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法依规开办各种要素市场,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增强对国内外投资者的吸引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促进全省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取得实效。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8月26日


[稿源:]
[作者:罗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