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三年长沙将建设15条地下综合管廊 终结马路拉链

11.04.2015  13:04

  制图/赖立  摄影/王志伟

  ● 长沙成功入围全国首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将获12亿元国家专项补贴

  ● 三年拟建15个地下综合管廊项目,主要在高铁新城、梅溪湖国际新城和湘府西路

  地下综合管廊

  地下综合管廊实际上相当于一条小隧道。管廊就是管线的走廊,也叫共同沟,其最主要的功能是经统一规划布局,将各种地下管线装进这条大型管道里,管线需要维修时不用开挖道路,维修人员和工程车只需要从检修通道进入地下管廊就可施工,既不会影响路面交通,又能减少反复开挖导致的浪费,同时还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减少路面井盖设施,降低管线维护成本,延长管线使用寿命。

  长沙晚报讯(记者 章盛莉)未来三年,长沙将建设15条地下综合管廊,为地下管线施工导致道路反复开挖的“拉链马路”问题提供破解之道。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委获悉,在近日由财政部、住建部组织的2015年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评审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衡华,副市长姚英杰就长沙申报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的情况进行现场陈述及答辩。经过竞争性评审,长沙成功入围全国首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

  优点 地下管线统一收纳 避免道路反复开挖

  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城市中的各种管线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构成四通八达的城市地下“神经”系统。然而,由于地下管线种类繁多,而且经常要维修更换,导致管线上方的道路难逃反复开挖的“拉链马路”命运。

  “建设地下城市管道综合走廊将有效破解‘拉链马路’问题,解决当前城市管线通病。”据市住建委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处负责人介绍,管廊就是管线的走廊,也叫共同沟,其最主要的功能是经统一规划布局,将各种地下管线装进这条大型管道里,管线需要维修时不用开挖道路,维修人员和工程车只需要从检修通道进入地下管廊就可施工,既不会影响路面交通,又能减少反复开挖导致的浪费,同时还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减少路面井盖设施,降低管线维护成本,延长管线使用寿命。

  长沙此次成功入围全国首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在3年试点期间,将获得12亿元的国家专项补贴资金,用于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

   计划 3年建设约63公里地下综合管廊

  据悉,长沙从去年开始全面启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已成立综合管廊领导机构,出台相关法规政策,编制了相应的专项规划,并制定了较完善的标准和规程。

  根据部署,长沙市综合管廊试点区域布局采用新区和旧城相结合的方式,选择了高铁新城、梅溪湖国际新城和湘府西路进行试点。2015至2017年,总共铺排15个项目,建设总长度达63.3公里的综合管廊,总投资34.66亿元,初步构建起长沙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骨架系统。长沙将采用PPP的投融资模式进行综合管廊的建设和运营,通过市场化模式运作,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实现政府以10%的资金完成100%项目投资的目标。

  按照“应进皆进”的原则,试点项目的排水、燃气、供水、热力、电力、通信等七大类15种管线将全部入廊敷设。管廊设计将“适度超前,留有余地”,以满足城市100年发展需求,而且其安全标准在满足国家规范要求的基础上将适度提高结构安全等级,兼顾抗震、人防、防水、防灾综合需要。综合管廊还将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相结合,实现地下空间的集约化利用。

   设计 最大管廊断面将达56平方米

  “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将同步配套设置消防、供电、照明、通风、标识、监控与报警等附属系统,实现综合管廊运营安全、便捷和智能管理。”该负责人介绍,地下综合管廊实际上相当于一条小隧道,管线在管廊内各就各位。每个试点片区将设立监控中心,综合管廊建好后,收纳其中的管线都有电脑监控,能全程跟踪到运行动态,安全系数大大提高。管廊内还将设不小于2.5米宽的车行检修通道,工程车可以穿梭其中,便捷到达要去的施工点。在长沙已规划的项目中,最大管廊规格为14米宽、4米高,断面面积将达56平方米。

  目前,长沙已制定了地下综合管廊系统建设、运营、维护、收费、考核等配套政策。按照强制入廊政策规定,对已建成综合管廊路段,除技术上不适宜入廊的管线外,相关部门均不再批准管线单位另行挖掘道路敷设管线。这意味着,今后在实施地下综合管廊的道路上,反复开挖的“拉链马路”现象将基本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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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管廊先进经验已近200年

  1833年,法国巴黎开始兴建地下管线共同沟,如今巴黎已建成总长约100公里、系统完善的共同沟网络,有的不但能走人,还能将大型工程车开进去。日本综合管廊建设非常先进,如今共同沟总长已有300多公里。

  1958年,北京天安门广场地下铺设了一段1000多米长的综合管廊。目前全国的“共同沟”建设里程约800公里。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于近期组织了2015年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评审工作。根据竞争性评审得分,排名在前10位的城市进入2015年地下综合管廊试点范围,名单如下(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列):包头、沈阳、哈尔滨、苏州、厦门、十堰、长沙、海口、六盘水、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