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组织举办贯彻落实新《农药管理条例》培训会

19.06.2017  12:53

  日前,湘潭组织举办贯彻落实新《农药管理条例》培训会,市农委、各县(市)区农业(林)局分管领导、农药监管站负责人,全市农药批发经营单位、大型农产品生产基地负责人等共80余人参加。

  培训会传达了省农委相关指示精神,部署了湘潭贯彻落实新《农药管理条例》的基本思路和主要措施;市农药监管站负责人就新《农药管理条例》进行了专题讲座,尤其是对大家密切关注的农药管理体制、监管制度创新、违法违规处罚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和说明;并对农药安全使用知识、2017年禁限用农药名录及湖南省主要农作物科学用药推荐名录进行了宣讲。

  新《农药管理条例》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农药销售做了很多严格规定。要求农药经销商将与厂家共同承担责任,对所销售的产品负责;对于限制使用的农药,只有取得销售许可的机构才可以销售;农药经营者在向农户推荐农药产品时,应询问病虫害情况,必要时要去实地查看,并且科学推荐,提供正确的使用说明;农资经销商要与农药企业共同为农药废弃物回收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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