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刘志红:“二孩”时代 高龄孕产妇需加强优生优育管理

18.01.2016  23:36

  政协委员刘志红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制定配套措施,让高龄夫妇在健康的身心状态下生育出健康的宝宝。

   星辰在线-长沙新闻网1月18讯(星辰在线驻“两会”报道组) 2016年1月1日,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想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们跃跃欲试。“根据调查,急于生育二胎的女性年龄集中在40岁左右,如何让高龄产妇能够优生优育,成为了我最关心的问题。”在长沙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政协委员刘志红提出《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加后强对高龄孕产妇优生优育管理的建议》,她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制定配套措施,让高龄夫妇在健康的身心状态下生育出健康的宝宝。

  刘志红说,二胎政策已经全面放开,但乡一级的卫生院却取消了产科,给有生育计划的夫妻就近检查身体带来不便。孕前、孕中、产前的身体检查不容忽视,高龄孕产妇相对于最佳生育年龄怀孕的妇女将面临更多的风险。高龄孕产妇容易出现流产、早产现象,容易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和心脏病等合并症,这将导致孕妇难产的概率增加,先天愚、畸形儿的发生概率也会增加。

  在提案中,刘志红建议计生部门转变服务方向,为加强高龄孕产妇优生优育知识的普及投入更多力量;乡镇(街道)计生服务站或者乡镇(街道)卫生院应安排专业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孕产妇讲座,宣传普及孕产期营养饮食搭配、生活习惯培养、心理咨询辅导、污染防控等知识。

  鉴于孕期检查对预防和减少先天性缺陷婴儿十分重要,刘志红还建议利用医保基金为高龄孕产妇提供免费孕期检查,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后采取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并适当提高剖腹产的报销比例;一旦发现有疑似先天愚、畸形儿可能性,应及时跟进筛查、确诊,为出生缺陷婴儿的尽早落实流引产手术并做好高龄孕妇的解释工作,杜绝和减少缺陷婴儿的出生。

  “做到优生优育,还需要改善高龄孕产妇的工作环境。”刘志红建议,各企事业单位应主动关心本单位高龄孕产妇的身心健康,将怀孕期、哺乳期的高龄妇女调整到相对轻松的岗位。考虑到高龄孕产妇妊娠期反应重、生产后身体恢复慢,建议制定政策适当延长高龄孕产妇的产假,为孕产妇的优生优育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