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细雨化纠纷 温情调解促和谐 ——衡山县“婚调委”学习取经侧记

24.11.2014  18:01

 

 

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庄;在商场、医院、法院、派出所,总有那么一群人,为了别人的家长里短奔走,排忧解难,有时面对别人的冷嘲热讽,还得强颜欢笑、和风细雨。这一切,只为了当事人能够破涕为笑,为了社会矛盾纠纷获得化解。他们,就是人民调解员。如今人民调解已经成为深受群众欢迎的解决矛盾纠纷的方式,被国外誉为“东方经验”、“东方一枝花”,各种构建大调解体系、服务大发展格局的调解措施层出不穷。

今年,衡山县被纳入湖南省婚姻家庭纠纷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试点县。近日,衡山县妇联组织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一行十余人到天心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婚调委”)探路取经。

天心区“婚调委”调解室,一改以往庄严沉重的办公装修风格, 融入了温馨、浪漫的软装元素,配合轻柔的音乐,使人一踏入调解室就能全身心放松,释放压力。天心区妇联何春辉主席介绍,为使婚调工作规范运行,天心区婚调委先后制定推出“三免原则”(免费咨询、免费调解、免费服务)和“四有四必”服务承诺(有来必受、有受必理、有理必果、有果必公),并制定了规范的调解流程,对申请调解的纠纷,按照接待、受理、调查等流程进行规范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积极推行“热心接待、耐心受理、细心承办、真心服务”“四心”服务承诺,引入人民调解柔性、灵活的方式,运用重温结婚誓言、说服、教育、指导、协调等方法,加强个案服务,积极为幸福婚姻家庭提供调解服务,最大限度减少婚姻家庭不和谐因素,调和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顺幸福婚姻家庭关系。

一位被“婚调委”聘请的有着丰富调解工作经验的社区大姐说,“有些事情如果要走法律的途径解决,很难。漫长的诉讼过程,成本太高,老百姓不愿意打官司,人民调解反而容易起到立竿见影的好效果。”今年7月,一对年过七旬的老夫妇来到区婚调委要求进行调解,两人均为二婚,年老体迈,身体多病,因妻子曾经与其前夫生育过孩子,她与现在的丈夫无法享受农村五保而只能享受农村低保(低保与五保的差价是每月一百元),出于无奈,妻子想通过离婚让现在的丈夫享受农村五保,解决其目前的生活困难,但丈夫坚决不肯离婚,为了解决上访人家庭的困难,促进家庭和谐,区婚调委多方联系,为两位老人找到了一位爱心人士,并与老人签订了爱心捐助协议书,自愿每月给予他们夫妇一百元生活费,补齐农村五保与农村低保之间的差价直至百年之后。在听完这样的案例后,到现场观摩学习的人民调解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感触颇深,一次精心的调解既挽救了老人的婚姻,也让他们能安享幸福的晚年。“婚调委”的职责不仅仅只是停留在沟通、协调、做思想工作的层面,为成功化解一起矛盾、纠纷,还需要开动脑筋、发散思维,想很多办法,支很多招,同时,表示要把学到的先进的服务理念和接地气的工作技巧运用到今后的调解工作中。

衡山县“婚调委”主任、县妇联主席廖建萍表示今后会继续加强与各县市区“婚调委”的交流联系,逐步理清工作思路,加强与民政、法院等政府部门的沟通协作,引进社会民间组织,借助婚姻家庭咨询、心理咨询等专业领域人才,努力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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