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冬:扎实推进“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深入开展
5月24日,省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金冬听取了机关纪委关于省局机关“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强调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加强宣传引导、协调调度,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
省纪委部署“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会后,省局党组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扎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一是及时传达会议精神。4月6日,省局召开党组会议,学习傅奎书记重要讲话和有关文件方案精神。二是认真制定实施方案。4月13日,省局制定印发了《省工商局机关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各支部(处室、单位)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三是召开会议进行部署。4月22日,省局召开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对“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四是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4月下旬以来,省局各处室、二级单位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局机关纪委在办公楼设立了专项整治举报箱,并公布了举报电话。五是召开了工作推进会。5月20日,强国跃副局长主持召开机关党建工作推进会,会议传达了省纪委“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省直工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会精神,听取了机关各支部贯彻省局机关党建工作会议、“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各支部、处室要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将有关情况于6月10日前上报机关纪委。机关纪委要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调度,必要时召开机关纪委委员、支部纪检员(委员)会议,督促落实自查自纠工作。
在听取机关纪委工作汇报后,李金冬局长指出,前阶段省局在“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工作情况总体较好。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少数干部思想认识还不够高,少数部门工作推进力度还不够大等等。下一步,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将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李金冬局长指出,要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局专项整治方案,围绕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五个方面需要重点整治的突出问题,治陋习、树新风,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巩固和深化成果,推动纠“四风”常态化、长效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李金冬局长要求,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治措施,并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要对各处室、二级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整治不到位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要采取明察暗访形式,不定期对省局工作人员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重点抽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省局机关各处室、二级单位要对照清查出来的问题,按照制定的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李金冬局长强调,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协调调度,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省局机关各支部(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排查整治职责范围内的“四风”“陋习”突出问题,扎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对工作不力的要按照省局《全面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状》的要求,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