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民政:紧扣民生民意民情 确定四大惠民目标

24.04.2015  18:50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鹤城区民政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持续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着力深化社会治理、扎实推进民政法治建设、有效提升专项基本服务管理水平,为全面建设“五个鹤城”贡献力量。

  2015年鹤城民政努力实现四大惠民目标:

  一、进一步提高惠民保障水平。一是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继续实施全省统一的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持续强化城乡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坚持城乡低保举报有奖制,大力推行基层低保民主评议,创新低保听证审批模式,全面启用全国低保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信息化覆盖率100%。扎实开展好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在修改、完善普通型城乡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的基础上,引导低保、五保对象在定点医院进行医疗结算,提高定点医院“一站式”结算使用率。继续加强乡镇敬老院建设,新建黄岩敬老院1所,实行政府供养和对外寄养相结合,全面提高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确保全区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不低于2900元/年。进一步修订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配合省、市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信息核对平台,全面完成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畅通“救急难”绿色通道,积极开展“救急难”工作。二是加强救灾减灾防灾工作。落实全省《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农房恢复重建等工作,确保受灾群众12小时内得到有效救助。认真落实救灾资金分级负担机制,加大灾时救灾资金配套投入,建立区级专用救灾物资仓库,救灾物资做到常备不懈。加强灾害救助应急演练,建立1—2个“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探索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服务平台,推动减灾救灾志愿服务。三是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全面落实各项优待抚恤标准,做好评残和其他新增优抚对象的认定工作,完善优抚对象动态化、精细化管理。积极深化双拥创建成果,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和“双带双促”活动,全力做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信访维稳工作。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逐步完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体系,研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确保新旧政策平稳过渡。做好军休干部接收安置工作,切实落实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抓好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全力做好革命老区申报工作。

   二、进一步加快惠民设施建设。一是加大社区建设力度。目前,全区63个城市社区中,办公用房达标的仅28个。下一步,区委、区政府将分3年对全区35个面积狭小、设施简陋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进行改造升级, 2015年确保完成奥林、杨村等10个社区标准化建设,任务非常重。一方面,要积极争取辖区内开发面积在3万㎡以上商品房建设项目的开发商,为所在社区无偿提供300㎡以上的办公服务用房。另一方面,要积极动员驻社区单位、企业、社会人士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一定要确保社区标准化建设项目有序推进、按时保质完成。同时,紧紧把握鹤城申报“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有利契机,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大力推行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二是深化社区服务改革。今年继续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社区特色工作创建评比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社区绩效、特色工作等进行考核,严格实行社区工作业绩与工作经费挂钩,对考核先进、特色工作开展得好的,还将给予相应奖励。继续扎实开展和谐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挖掘辖区资源,加快社区品牌建设步伐,力争2015年打造精品社区2-3个。三是加快民生项目建设。全面铺开“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完成新建福利服务中心项目工程一期建设。四是加大流浪乞讨救助管理。配合市里开展流浪人员临时救助工作进社区试点,抓好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救助工作,基本实现城区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目标。

   三、进一步健全惠民服务政策。一是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机制。尽快出台《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落实直接登记管理办法,探索四类社会组织分类标准,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力争达到100%。健全完善社会组织年检、日常监管和评估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加强自律,积极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二是加强行政区划地名管理。按照省、市要求,推进并乡合村各项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怀化市地名管理办法》,规范地名管理,全面启动、有序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完成与辰溪县边界线联检。三是加快殡葬管理改革步伐。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按照市政府要求尽快出台具体实施办法,积极配合市里开展好怀化城区殡葬秩序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快殡葬设施建设步伐,优化群众治丧环境。四是加强基层民主自治管理。健全村(居)民议事会议制度,完善民情恳谈、社区听证与论证、社区评议与质询等民主对话机制,建立健全村(居)民监督机制,积极推进村级财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建设,村(居)务公开达到100%,推进10个社区、30个行政村基层民主协商活动试点建设。加强村(居)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统计监测工作,确保90%以上达标。

   四、进一步加大惠民资金投入。建立和完善慈善筹资、管理、监督、激励机制,认真开展好“慈善一日捐”等活动,力争全区福利彩票发行达2440万元,募集慈善资金比上年度增长20%以上。积极借鉴省内外发展慈善事业的先进经验,发挥社区的主观能动性,提升“慈善爱心超市”的“造血”功能。切实加强民政部门的作风建设和行风建设,加强民政领域惠民政策、专项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专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合理、合法、民主、高效运行使用。

   (鹤城区民政局:余娟、吴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