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运用系统思维做好法院思想政治工作

29.10.2014  13:24

思想政治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充分运用好思想政治建设这个武器,对于坚定人民法院队伍思想,提升队伍素质,确保法院长远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当前,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从系统思维出发对法院思想政治工作进行审视,能得出一些新的工作思路和启发。
      一、系统思维对于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三重意义
      系统思维就是把认识对象作为系统,从系统和要素、要素和要素、系统和环境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中综合地考察认识对象的一种思维方法,具有整体性、结构性、立体性、综合性、动态性等鲜明特点。思想政治工作是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把马克思主义的建党学说、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融为一体的应用科学,是关于人的思想的工作,是党和国家政治意识形态教化的工具。
      思想政治工作的政治性、人本性、时代性等特点,尤其需要系统思维。一是系统思维有助于思想政治工作的整体推进。思想政治工作属于社会和政治范畴,无论是与环境中其他外部范畴的关系,还是其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关系,都具有整体性、综合性特点。系统思维正是一种处理复杂问题的整体性全局性思维模式,回应客观事物之间的联系性和相关性属性,有助于思想政治工作的整体性推进和工作成效的整体性展现。二是系统思维有助于思想政治工作的协调发展。政治工作是教育人、说服人、转变人的行为,提高人的思想政治素质的实践活动,具有以人为本的丰富性、灵活性的内在要求。系统思维要求相互依存的要素之间要具有丰富性、灵活性和配合性,可以回应人本的多样性需要,有助于思想政治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的协调发展。三是系统思维有助于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创新。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必须紧跟时代步伐,要回应最新的司法期盼和司法形势。系统思维要求思维与客观事物对应的同一性,可以回应思维运行与事物发展在时间维度上的一致性要求,从而帮助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创新和发展。系统思维对于当前法院思想政治工作有着多重意义,可以帮助实现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发展。
      二、系统思维下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四个问题
      从系统思维来看,当前思想政治工作存在工作布局边缘化、内容单调化、方式僵固化、机制内卷化等多方面的问题。
      从整体平衡性来看,工作布局边缘化。系统论认为作为整体的事物内部要素有主次之分,双方是相辅相成、整体平衡的关系,二者缺一不可。但当前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存在边缘化的倾向。个别领导重业务建设轻思想建设的现象较为突出,不能很好地把握二者的平衡点,对思想政治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与此相关的是政工干部自身建设存在问题,在基层法院尤其严重。一是断层严重,大量人才被充实到审判一线,导致政工队伍后备力量不足。二是兼而不专,法院政工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精力投入明显不足。三是人心不稳,综合部门人员在职级晋升和评优评先中处于劣势,导致政工干部人心思走。
      从结构合理性来看,工作内容单调化。系统论要求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要具有丰富性和层次性,内容结构要合理。但是当前法院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单调,往往是抽象的多,形象的少;空洞的理论多,联系实际的少;传统内容多,创新因素少。思想政治工作的生命力受到严重影响。
      从立体灵活性来看,工作方式僵固化。系统论要求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方式是立体的、灵活的,要兼顾各种方式和途径,但当前工作方式僵固状态严重。一是依赖灌输方式,忽视了主体能动性。二是注重事后监督,忽视了常规教育。三是注重形式,忽视了内容。
    从动态创新性来看,工作机制内卷化。系统论在时间维度上要求工作机制是动态的,是一个环环相扣、层层促进的体系,可以实现工作的创新发展。但当前工作机制内卷化比较严重,工作进展停滞不前。主要表现为:一是规范性制度不够;二是没有合适的激励制度;三是长效性机制不够。
      三、系统思维下创新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五个结合
      面对上述问题,应当按照系统思维的整体平衡性、结构合理性、立体灵活性、动态创新性等一系列要求,做到“五个结合”,以此推进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发展。
      思想政治工作要与党委工作大局相结合。思想政治工作的固有属性要求讲政治,讲大局。同时,避免在工作布局中边缘化也需要讲大局。讲大局要求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跟党保持高度一致。以方向而言,需要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广大法院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抵制“宪政民主”、“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想的侵蚀,不断增强对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以目标而言,需要激发广大法院干警服务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服务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民族伟业。以内容而言,需要服务于当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务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一系列改革任务。
      思想政治工作要与法院审判业务工作相结合。没有思想政治工作的引导,审判工作就没有灵魂,离开审判工作,思想政治就变成空洞的说教,容易边缘化。系统处理两者关系,要实现“三个融合”。一是思想认识上的融合。要克服重业务轻思想政治的不良倾向,更重要的是要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干警对审判工作的价值认同、感情认同,培育干警的司法良知和司法担当。二是工作内容上的融合。要认真关注业务工作重点及思想政治问题,使思想政治工作真正“紧贴审判、融入审判、服务审判”。三是工作机制上的融合。将思想政治与业务通过工作机制结合起来,纳入目标管理和年终考核,确保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良性互动,协调推进。
      思想政治工作要与司法改革工作相结合。思想政治工作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更是确保司法改革正确方向的政治保证。要围绕司法体制改革统一思想认识,教育引导干警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司法体制改革,充分认识司法体制改革对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做到正确理解改革,真心拥护改革,坚决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要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司法改革的政策宣讲,澄清模糊认识,消除疑虑担忧,最大限度凝聚改革正能量,确保人心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要通过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干警正确对待司法体制改革中的利益调整,自觉服从改革需要和组织安排。
      思想政治工作要与法院文化建设相结合。法院文化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都是关于人的工作,二者有很多相通之处。将两者结合起来,可以创新工作方式,丰富工作内容,从而实现系统论提出的内容结构丰富、工作方式立体化的要求。一是在工作内容上要做到相互融合。要将思想政治工作的理想信念教育、政策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情感教育和法院文化建设的法治理念、司法礼仪教育、司法职业道德教育等结合起来,使之相互渗透,相互交融。二是在工作平台上要做到共同利用。丰富多彩的法院文化活动是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载体,要积极创作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干警价值追求的文化作品,广泛开展传播正能量的法院文化活动。三是在工作方式上要做到相互借鉴。说教式、灌输式的传统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已经很难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而促成文化因素生长的工作方法则有着强劲的创造力,感受教育、仪式教育、心态建设、心理熏陶等等,都是二者可以共用的工作方式。
      思想政治工作要与政工干部自身建设相结合。第一,要加强政工机构建设。要健全组织,完善机构,配足配齐政工人员。第二,要把好政工人员素质关。要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同志选进政工队伍。第三,要保持政工队伍的相对稳定。要关心政工干部自身的发展,通过事业、情感等因素来稳定政工队伍。第四,要抓好政工人员培训。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全方位提高政工干部队伍素质。
      (作者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
      链接: http://www.rmfyb.com/paper/html/2014-10/29/content_89794.htm?div=-1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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