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粮食局:落实省长责任制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2016年,按照省食安委、国家粮食局的要求,我局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和监管体系,被国家粮食局评为全国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优秀单位。
一、推进粮食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建设。重新调整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分工,明确各市州粮政管理部门及省局各处室、直属单位职责,落实分级管理职能。全省粮食工作会议、全省粮食行业暨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实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粮食地方政府属地管理和经营主体责任,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进入口粮市场。出台《湖南省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考核指标及评分办法,其中与质监相关的指标分值占14% ;出台《湖南省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各市、县粮政管理部门都明确了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机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与属地规模企业签有目标责任书;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抽查计划。建立了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故(件)处置通报渠道,下达了省级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对库存粮食和政策性粮食等粮食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
二、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一是加大监管力度。有13市、110县(市区)设置执法机构,落实工作经费1008万元;831人获得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资格。面对3304家取得粮食收购资格企业和其他贸易单位,查处粮食案件350起,同比减少10%,各类违规行为下降。二是提升质监能力建设。省市两级15家粮油质监机构完成机构、人员事业编建制,保证了队伍的稳定和行政经费的落实,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采购的仪器设备提高了检验能力。三是做好业务培训。举办质检培训3次,参训100余人。举行检验监测技术比对考核,参加项目考试人数41人,合格率81%;选派5人参加国家局比对考核,取得满意成绩。推荐82人参加国家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技能鉴定,74人通过考试,合格率90%;参予了国家科研课题研究。
三、全面完成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任务。省市县三级质监站完成粮食质量安全抽样检验样品26744份,同比增26%,出具数据8万多个,同比增10%。其中省级15864份,增长10%;市级10623份,增长63%;县级257份。接受其他部门任务194份;社会和企业委托粮食检测样品7250份,同比增632%。
四、积极开展诚信体系构建。目前,全省已有“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国家级79家、省级116家、市级100多家,中国驰名商标39个、湖南著名商标近百个,有60个企业被授予“全国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示范企业”,9家企业被授予全国粮油信用3A、2A企业。去年,牵头在岳阳市组织“世界粮食日”湖南主会场活动,企业、市民代表分别宣读保障食品安全和爱粮节粮倡议书,引起广泛共鸣。
五、积极组织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主题日活动。2016年,我局在湘潭市举行“湖南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系列活动。在省粮油质监中心开放日,邀请农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参观检测实验室。全系统参加宣传周启动仪式59场次,召开媒体通气会12场次,设立公众热线15条,制作海报、展板、发放宣传册27800余份,开放检验机构9个,组织各界代表950人参观粮食检验机构和示范企业,参与在线访谈10人,接受参观的企业66个,举办培训、讲座36次,进学校9个、进城市社区37个、进乡村农户2034户、进超市集市55次。
(信息来源:湖南省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