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店非法添加亚硝酸钠被查

22.07.2015  09:56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7月22日讯(记者 盛磊 通讯员 梁萍)日前,邵阳县食药监局联合公安部门破获4家福建沙县小吃店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其在面食中非法添加硼砂。后省食药监局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县食药监部门开展整治行动,近日,长沙县食安办组织对全县面粉小吃店开展督查,上周已经督查了15家。

  在湘龙街道城西安置区A69栋18号的长沙县龙秋姊沙县小吃店,督查人员发现该店证照齐全,从业人员3名,健康证均过期,操作间卫生情况较差,杂物乱堆乱放,冰箱内生熟食品未分开、加膜加盖存放,且未建立原材料进购台账,无进货票据,未索取供货方资质。

  同时,督查人员现场发现该店销售过期食品,一瓶辣椒油树脂调味品过期1年多,一包香辛肉精粉过期1年半,一包康红香精过期近2年,一包纯香排骨味王调味料过期5个月,一瓶排骨味调味酱过期2个月。督查人员向店主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并向工商部门移交督办函,要求其对该店进行处罚,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随后,在湘龙街道龙塘安置区B13栋1号的一家津市牛肉粉店,督查人员发现该店证照齐全,现场3名从业人员,均无健康证,操作间卫生情况较差,未建立采购台账,无进货票据,未索取供货商资质。

  督查人员现场发现,该店使用了食品添加剂亚硝酸钠,卫生部明令禁止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亚硝酸钠。督查人员向店主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并向工商部门移交督办函,要求其对该店依法进行处罚,并对整改情况复查。

  据统计,全县共有49家沙县小吃店,长沙县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已对这些沙县小吃店内的包子、饺子、馄饨、手工面等面食进行抽样检测,结果出来将向社会公布。县食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15家面粉小吃店中有9家沙县小吃,从上周的督查情况,暂未发现有非法添加硼砂的现象。目前,全县各镇街已对辖区内的面粉小吃店进行了摸底,县食安办将继续组织督查,严查小吃店非法使用添加剂行为。

  该负责人表示,硼砂是一种既软又轻的无色结晶物质,多用于玻璃和搪瓷行业,一些不法商家为使面食更筋道,非法添加硼砂,人体摄入过多,会引发多脏器蓄积性中毒。而亚硝酸钠是一种工业盐,虽然和食盐氯化钠很像,但有毒,不能食用。亚硝酸钠有较强毒性,人食用0.2克到0.5克就可能出现中毒症状,如果一次性误食3 克,就可能造成死亡。

[编辑:邓芷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