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城管部门督促开元西路两处过期违章建筑进行自拆

30.12.2014  10:26

  昨日,城管湘龙中队安排人员帮助星通驾校依法拆除过期遮阳棚。 盛磊 摄

  【编者按】

  按照市县关于深入推进“清洁城乡”大行动和“更高水准城市管理”的总体部署要求,即日起至2015年3月,长沙县将开展为期百天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行环境卫生大清洗、市容秩序大整治等六大专项行动,确保全县环境面貌进一步改观。为此,本报将推出《城市管理百日攻坚大行动》专栏,为推进整治行动做全方位报道。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12月30日讯(记者 盛磊 通讯员 曹盈)自开元西路启动提质改造以来,“老星沙”记忆中繁华的道路已是旧貌换新颜,星沙版“五一大道”跃入市民眼帘。为配合开元西路提质改造,昨日,长沙县城管执法大队湘龙中队组织人员,督促开元西路湘绣城路段的两处过期违章建筑进行自拆。

  锈迹斑斑,遮阳棚影响市容

  记者在现场看到,为停放教练车辆,给学员提供休息场地,开元路湘绣城前坪的星通驾校在场地内搭建了2个遮阳钢架棚,另建有2个活动板房用作办公场所,总建设面积为298平方米。

  经执法队员前期摸底调查,驾校遮阳钢架棚和活动板房均属临时建筑物,是在2009年8月该驾校租下该场地后建成。记者在现场看到,该遮阳钢架棚经过日晒雨淋,已是锈迹斑斑,既影响市容市貌,又存在安全隐患。

  该驾校相关负责人表示,驾校原就有对场地进行提质改造的计划,此前城管队员上门了解情况后,进行了劝导,“我们会积极配合城管自拆违章建筑,重新布置场地设施。”

  除了该驾校的遮阳棚,湘绣城F1栋前坪还有一活动板房,系临街一洗车店用于洗车、修车、美容保养的工作场所。活动板房占用公共面积132.21平米。经查,该活动板房建于2010年,建设初已办理建设规划许可手续,但已超过批准的2年使用期限,且店主并未申请办理延期,城管部门依法进行了拆除。

  违章临时建筑需依法拆除

  “行动前期,中队执法队员多次上门对该两处违建责任人进行劝导,并要求他们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城管湘龙中队中队长王威科介绍,两违建责任人同意拆除,但由于拆除难度大,缺乏必要设备,中队特安排执法人员和专业拆除工人到现场进行督促和指导。

  记者现场看到,两名城管队员负责现场监督,几名工人持专业设备将钢架棚和活动板房的固定处切断,再将支架和门窗一一拆除。

  根据《湖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临时建设的建筑物不得超过二层,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临时建设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使用期限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次,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延期申请应当在使用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提出。

  临时建设使用期限届满,或者因城市、镇规划建设需要,原批准机关通知提前终止的,使用人应当自届满之日或者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拆除并清理场地。因施工需要的临时建设工程,应当在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全部建设工程申请规划核实之前拆除。

  “近期中队对辖区内的临时建筑物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对无审批手续、手续过期、占道等违章建筑物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王威科表示。

[编辑:欧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