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启动企业即时信息情况抽查工作

13.01.2015  23:07

 

2015年1月9日,在省局企业处、个体处、外资处、监察室、信息中心、宣传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的共同监督下,省局从综合业务系统随机抽取了4925户企业名单,密封后下发给各市州工商局对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抽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5部配套规章自2014年10月1日实施以来,我省企业信息公示情况抽查工作正式启动。今后,企业信息公示抽查工作作为工商部门一项全新的职能将定期依法进行。

为贯彻落实好《条例》,督促企业及时、真实公示信息,引导社会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的监督工作,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了《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情况抽查的通知》,要求全国工商系统于2015年1月4日至2015年1月31日,按照不少于1%的比例,对辖区内企业的即时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名单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随机摇号产生。

本次抽查的内容除《条例》规定的条款外,还包括《工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2014年3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发生的应当由企业公示的公司实收资本及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要求,省局及时下发了抽查工作方案和抽查工作指引,对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相关模块进行了完善,召集各市州工商局企业监管部门负责人到省局领取抽查名单,部署安排抽查相关工作。

按照《条例》和《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将按照省局确定的抽查名单对其登记的企业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在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对未履行公示义务的企业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