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洞管理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

15.01.2016  10:23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推进,高校毕业生与日俱增,大学生就业难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如何在新的形势下为自己就业定位,是高校毕业生应该思考的。近日,金洞管理区组织力量对辖区内近三年来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  

  三年来我区共有当期离校高校毕业生215名,169名实现就业(区内就业73人、区外就业96人),其中农村高校毕业生143人、城镇毕业生26人;就业行业主要为:党政机关单位就业4人、事业单位就业33人、国有企业就业14人、非国有企业就业58人、自主创业就业10人、灵活就业38人、基层就业项目2人、公益性岗位就业10人。另外还有46人未实现就业,其中自愿暂时不就业1人、就业见习40人、处于求职状态5人。2014年已就业高校毕业生人均月工资水平为3308元,区外就业工资水平高于区内就业,非国有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工资水平高于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率接近90%。

   二、区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现状  

  经调查了解在我区所有离校的高校毕业生中,二本以下学历的毕业生希望留在本地工作,二本及以上的都希望到外面发展,主要原因是:没有技术专长的二本以下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到外就职做的是普通工工作,就业技能和适应社会能力欠缺,实际岗位和本人理想要求存在差距,致使其心里压力大。二本以上毕业生认为本地的发展环境、发展空间有局限,缺少施展才华的机会和展示自我的舞台。部分毕业生意向自主创业,但是没有经验又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金洞地处山林地区,普遍来讲毕业生家境并不宽裕,投入一定量的资金创业,如没有好的项目就存在较大风险。再说大学毕业生也不愿留在家受父母的管教,一些毕业生离校后根本未回到家乡,而是直接在外求职就业,这一就业方式占很大比例。

  在当前就业趋势日益激烈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尤其是具有一定吸引力的用人单位)对录用毕业生的标准越来越高。他们不仅注重毕业生综合素质,而且重视其毕业学校和学历层次;不仅要求毕业生学习成绩好、思想素质高,而且动手实践能力已经成为许多用人单位所要考核的重要内容。用人单位接受毕业生已经从“数量型”转为“质量型”,他们选择人才更加注重素质、能力和品德。这种抬高门坎的现象致使毕业生要很快找到合适的岗位,顺利实现就业难度增加。

   三、区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存在的问题  

  1.毕业生基本技能有待提高。几乎所有的用人单位都要求毕业生具备一定的技能,如计算机操作能力、写作能力、英语会话能力等。

  2.就业期望高而实践能力不强。理论阐述的多,实际操作的少,这是众多高校毕业生的共性思想,所以一择业就面临激烈的竞争而不知所措。以下几种情况较为普遍:有的对自身期望值过高,在择业期间徘徊犹豫,高不成低不就,从而错失就业良机;有的肓目追求高收入,对就业信息缺乏鉴别力,以致陷入被动处境;有的则自信心不足,有机会不敢去尝试,稍遇挫折便垂头丧气,因此迟迟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有的在参加用人单位面试时缺乏技巧,不能在短时间内展示出自己的优势,从而增加就业难度。据了解专科的毕业生就业率往往低于高职或民办学校的就业率。其原因之一就是毕业生的择业心态及定位不正确。

  3.区内缺乏有品牌、上档次的用人单位。由于经济总量少,区内优质、上规模企业欠缺,缺乏上档次的用人单位,普遍薪酬低,造成高校毕业生不愿在家乡就业。

   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具体举措  

  针对区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现状、就业意愿及用人单位对高校毕业生的要求,着重组织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坚持政策支持与创业者努力相结合,发挥政府部门职能作用,充分动员社会各方力量,采取一系列鼓励、引导和扶持政策,强化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改善创业环境,健全就业服务,引导并带领一批大学生通过创业带动就业的目标。

 

  2015-2017年,我们将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使全区大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制度和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形成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大学生勇于创业的机制。进一步扩大大学生创业的规模、比例,力争实现引领28名大学生创业,带动200人就业的预期目标。其中:2015年计划培训30人,2016年培训30人,2017年培训30人,力争30%以上的培训人员实现创业。2015年引领8人创业,2016-2017年每年引领20人创业。

   我们的具体措施为:  

  (一)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

  一是开展以“创办你的企业”(SYB)﹢创业实训“为主要内容的大学生创业培训。以区内有创业愿望的大学生为重点,优先安排培训资源,制定大学生创业培训专项计划,使每一个有创新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大学生都有机会获得培训。二是切实抓好创业培训的组织实施,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培训方式,积极推行创业模块培训、创业案例教学和创业实务训练,提高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抓好质量监督,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创业能力。三是会同财政部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健全并加强培训补贴资金监管,对符合条件的参训大学生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二)落实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1.对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征企业注册登记费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或经商办企业月销售额或营业额未达到20000元(含)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对取得符合税法规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符合税法规定的技术转让收入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税法规定,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高校毕业生是残疾人或所兴办的企业安置残疾人工作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高校毕业生所办企业符合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规定,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3.实行开办费补贴。经培训创业成功,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大学生,给予一次性开办费补贴1000元;属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大学生创业,给予一次性开办费补贴2000元;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节能降耗、出口创汇和劳动密集型的创业项目,给予一次性开办费补贴2000元。

  4.实行房租补贴。大学生租赁房屋用于自主创业,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按300元/月给予3年的房租补贴。

  5.实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补贴。大学生自主创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扶持期不超过2年。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对自主创业失败的高校毕业生,确因家庭困难无力清偿小额担保贷款的,对逾期贷款债务给予贷款额度5%的一次性补贴。

  6.实行创业成功奖励。创业3年期满后正常经营的,可申请享受一次性创业成功奖励5000元。每年对拉动就业明显、缴纳利税较多、影响比较大的大学生创业成功典型,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指导服务

  建立大学生创业项目库,举办大学生创业项目展示和推介引导活动。组织成立创业培训专家服务团,建立创业咨询室,指导大学生完成创业计划书,制定创业线路图。对参训合格的大学生建立创业台账,及时了解掌握其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建立完善“1﹢3”跟踪指导服务机制,提升创业服务质量和水平,为每名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大学生创业者落实1个具体帮扶部门、1名创业联络员负责联系协调、1名创业指导师负责帮扶指导,实行“1对1”的创业指导帮扶。

  (四)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孵化服务

  做大做强金洞管理区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创业孵化基地。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将创业实训、创业孵化、创业指导相结合,细化、规范服务流程,建立全方创业孵化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创业场地、创业设施等硬件条件,研究制定大学生创业房租补贴、经营场地补贴等相关政策,切实为各类创业者提供创业孵化服务,为区内大学生创业提供优良的创业场所。

  (五)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公共服务

  拓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范围,将创业大学生作为重要服务对象,提供档案托管、人事代理、职称评定、社保代理等服务。强化服务创新,积极探索将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向网络就业创业领域延伸拓展的有效方式,为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上注册“网店“的创业大学生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

转自湖南民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