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第四次“湘民讲坛”学习党纪条规

07.10.2014  12:32

  

  按照全省“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部署以及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厅机关《党纪条规教育年实施方案》的安排,9月29日,省民政厅在厅机关五楼大会议室举行了2014年第四次“湘民讲坛”,邀请省委讲师团副主任谭跃湘教授,作了主题为《使党纪条规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的专题辅导报告。段林毅厅长以及在职在家的厅级干部、各处室局全体干部职工、直属单位党政班子成员共176人参加了报告会,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赵强主持会议。

  谭教授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等三个方面,系统论述了严格遵守党纪条规的重要意义;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干部人事纪律、经济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等六个方面,逐一深刻阐述了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严守纪律的内容要求;从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与纪委的监督责任、教育与惩处、他律与自律、领导带头与严抓敢管等四个方面,为营造严格遵守党纪条规的政治生态提供了系统的思路和有益的启发。整个报告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对民政干部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纪条规有极大的帮助。

  专题辅导报告后,赵强同志指出,民政干部要结合谭教授的专题讲授,进一步掌握和熟知党纪条规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党性观念、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切实做到廉洁从政、依法从政,主要从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深入学习党纪条规知识。最首要的是要学好党章,因为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是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总章程,是党员和党的干部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在学习中要深刻领会党章的精神实质,不断强化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其次要学好具体的党纪条规,诸如《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等,通过学习查找自身在廉洁从政、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二是要不断增强党纪条规意识。党员干部要做遵纪守法的表率,仅仅靠学习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身体力行。在日常工作中要不断增强按标准、按制度办事的观念,正确处理好权力与私利、制度与私情、责任与私心的关系,做到手中有权不谋私,坚持制度不徇私,立党为公不为私,牢牢守住党性原则的防线、思想道德的底线和法规纪律的高压线。三是要积极投身“五型”机关建设。在省厅创建民政“五型”机关的具体实践中,每个机关干部应以学习贯彻党纪条规为契机,树立依法办事思维,强化依法决策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民政法制宣传教育的引导力和影响力,以争做勤廉表率的实际行动,促进民政工作更加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发展,推动民政事业走向民主、阳光、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