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名让出席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15.05.2015  13:47

  5月14日,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童名让就《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湖南省加快环保产业发展实施细则》进行新闻发布: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下午好!

  非常欢迎各位来参加本次发布会。日前,省政府同步发布了关于加快环保产业发展的两项政策,力求通过加大扶持力度,壮大“绿色湘军”,将环保产业培育成全省经济增长新的闪光点。

  下面,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根据家毫省长的要求,我就《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湖南省加快环保产业发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从“起草背景、主要内容、突出特点”等三个方面,向各位作个简要介绍。

  一、起草背景

  环保产业一头连着经济增长,一头连着社会民生,既是支撑经济增长的新兴产业,又改善社会民生的惠民产业。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环保产业发展,明确提出要将环保产业培育成我省的重要的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守盛书记、家毫省长多次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关注和支持环保产业发展。去年,家毫省长指示我委会同相关部门,尽快制定扶持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期间,家毫省长、肇雄常务副省长亲自带队调研,直接指导。在省领导的亲自推动下,我们深入园区、企业调研,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起草了《意见》初稿,经过反复修改完善,报请省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为更好贯彻落实《意见》,家毫省长又要求出台配套《细则》,并对《细则》条款、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并亲自审阅研究。可以说,今天省政府同步出台的两个政策文件,凝聚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殷切希望,凝聚了各部门的共同智慧,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加快环保产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在起草过程中,我们主要是立足于“三个现实需要”。

  一是立足于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需要。4月25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强调指出要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绿色产业,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实施节能环保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规划建设产业化示范基地,规范市场发展秩序等,多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形成新的支柱产业。省政府适时出台的这两个文件,就是对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的及时落实,就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

  二是立足于经济新常态下培育新增长点的现实需要。环保产业服务于产业生产和个人生活的“绿色化”,涵盖研发、制造、工程、服务等等方面,具有巨大的市场容纳度和需求牵引力,加快发展环保产业,既可以拉动消费需求,又可以拉到投资增长,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去年以来,国家陆续发布了包括国土生态整治工程、清洁水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等在内的生态环保重大工程。我省也大力实施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工程”、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城镇“两供两治”基础设施、园区循环化改造等重大工程,环保产业市场空间快速扩张,有望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一支重要力量。

  三是立足于改善民生、建设“绿色湖南”的现实需要。近年来,通过全省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两型社会”和“绿色湖南”建设成效显著,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得到遏制。但客观地看,与两型社会建设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距离。单位GDP能耗仍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任务依然繁重。长株潭地区雾霾、农村面源污染、企业偷排偷放等老问题没有完全解决。要解决这些突出环境问题,不但需要政府加大投入、加强监管,更需要依靠专业的技术力量,借助活跃的社会投资,培育壮大环保产业,打造一支强大的“绿色湘军”,充分调动和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

  二、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是从宏观层面,按照“综合利用、循环发展、控污治污、改善环境、修复生态”的发展宗旨,坚持“需求牵引、创新驱动、政策扶持、监管推动”的发展原则,围绕环保技术创新研发、环保装备产品制造、资源循环利用、环保服务等四大重点领域,提出了加快环保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方向、扶持重点、政策措施等共16条。

  《细则》主要是在集成过去已有支持政策的同时,立足现实需要,创新优化,进一步细化落实《意见》所明确的政策方向,涵盖财政、金融、土地、技术、人才等方面共10条,力求把政府引导作用和市场主体作用更好结合,推动环保产业加快成为我省“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人新我强”的优势产业。

  三、突出特点

  文件起草之初,省政府领导就明确要求,政策的“起点要高、落点要小、力度要大”,一定要拿出一份有含金量、能落地、能吸引市场主体的政策,所以,我们在集成现有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更加强调《意见》和《细则》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形成“落地有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总的来看,有3个比较鲜明的特点:

  一是含金量足。为确保足够的含金量,对环保产业的发展产生有力的推动作用,针对环保产业发展亟需解决的方方面面,文件均提出了相应的奖补政策给予扶持。既有对现有相关政策的集成,又有针对环保产业的量身定制。主要有:为扶持骨干企业快速成长。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亿元的服务型企业、超过5亿元的生产型企业,各级分别按照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年度新增部分的50%、70%给予奖励。对新上市成功的环保企业变现,按照“一企一议”的方式研究给予奖励。为扶持企业走出去。对参与省外大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项目招投标中标,且中标合同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按合同价的1%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为扶持第三方治理。对省内工业企业主动实行第三方治理的,可以按合同约定年支付费用1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二是针对性强。考虑环保产业具有一般产业所不具备的公共属性,文件在充分强调市场主体作用的基础上,注重围绕环保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施策。比如,针对市场需求培育的问题。政策强调对省内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环境治理等项目工程,应通过政府采购,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环境绩效合同服务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治理。对列入目录的两型产品,选择政府首购、订购和评审优惠等优先采购措施。对符合条件的首台(套)环保技术装备应用,分别对研制和购买使用单位给予奖励,总额最高200万元。对首创性环保技术应用,在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优先,并比照进行奖励。针对吸引各方面投入的问题。政策强调,省本级以出资参股方式,支持设立长株潭节能环保产业投资基金,支持省内环保产业龙头企业发起设立环保产业投资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对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支持我省环保产业发展的,省直部门管理的有关基金跟进,省本级给予贴息。针对技术研发的问题。政策强调对环保企业新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平台,安排100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在省内实际转化应用的、发明专利获得国家专利奖的,可获得50万元或100万元不等的奖励。针对人才引进的问题。政策强调环保领域高端人才来湘创业或工作的,可以享受购房、培训等各类补贴,以及其他方面便利优质服务。

  三是操作性实。为确保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可行,便于操作,对于现有政策可以覆盖的领域,文件对每一条政策措施都明确了牵头单位和配合部门,每一项奖补政策都明确了资金来源和具体标准,涉及18个省直部门,7项相关专项资金。对于新提出的奖补政策,文件也都明确了责任部门和相关要求。文件还特别要求,各牵头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工作程序和办法,确保政策落地。

  我们期待,通过以上这些政策扶持,到2020年,全省环保产业实现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省产环保装备产品性能结构大幅改善,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环保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环保服务业占环保产业的比重明显提高,省内环境公用设施、区域性环境整治项目和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基本实现专业化、市场化建设运营,再生资源回收和废旧资源循环利用基本形成规范化、制度化体系,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确立在全国的特色优势地位。在环保产业发展驱动下,全省资源产出率水平明显提高,突出环境污染问题逐步缓解,生态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湖南“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

  衷心希望新闻界及社会各界朋友持续关注环保产业发展,热忱欢迎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生态环保事业,为绿色投资、为未来投资。最后,感谢新闻界朋友们对湖南环保产业的关心和支持。

  谢谢!

  记者:请问文件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童名让:两个文件在吸收、集成现有政策基础上,针对环保产业特点,结合发展实际,着力创新,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

  1、形式上有创新。省政府同时印发《意见》和《细则》,这本身就是一次创新。《意见》是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细则》提出了加快环保产业发展的干货措施,是落实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和责任分工。《意见》指明了方向,《细则》落实了路径,两个文件相辅相成,具备很强的系统性。

  2、内容上有创新。考虑环保产业具有公共产品的典型属性,比一般产业更需要政府的引导和支持,文件在内容上有所创新。一是突出政府的引导。主要是对政府为责任主体的环境治理设施和工程,通过政府采购,以特许经营、PPP、环境绩效合同服务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治理。二是突出投资的拉动。主要是省本级将参与支持设立环保产业投资基金,并支持和参与有关龙头企业设立的环保产业投资基金,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和杠杆作用,化解环保产业资金需求瓶颈。三是突出对各类型环保龙头企业的扶持。主要是对具备一定规模、成长性好的服务型、生产性环保企业,各级将分别按照相应标准给予奖励。

  3、机制上有创新。主要是责任落实方面,总体上按照统筹协调、分工负责、职责清晰、资金落实的原则来落实相关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不仅有部门职责的分工,更有奖补资金的落实。文件对推进环保产业发展的任务措施进行了梳理,每项任务或措施都明确了责任部门,每项奖补资金都明确了具体来源,确保《意见》、《细则》落在实处。

  记者:请问我省环保产业发展基本情况如何?

  张之光(省环保厅科技标准产业处处长):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环保产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全省环保产业从业单位、从业人员和年产值分别由2008年的760家、5万人、407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1100余家、12.5万人、1350亿元,近三年年均增长25%以上,居全国前10位。我省环保产业区域集聚程度较高,主要集中在长沙、郴州、岳阳、衡阳、湘潭等5市。其中,环保装备制造和环境服务业主要在长沙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主要在郴州、岳阳和衡阳市;环境友好产品生产企业主要在长沙和湘潭市。

  我省环保环保产业发展的特点:一是环保龙头骨干企业发展迅速;二是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三是环境服务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四是专业环保产业园区产生集聚效应;五是传统优势企业纷纷转型从事环保产业。

  当前我省环保产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市场化程度不高,公共领域和治污企业的环保需求市场化释放程度不够,潜在的环保市场还远未被有效激发;二是技术创新能力不强,产业发展科研投入不足,技术型人才不多;三是相关的政策法规不完善,针对性、操作性不强,投融资渠道不畅。

  记者:请问怎么理解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加快环保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谭怀生(省发改委环资处处长):当前,环保产业正在由单一的产品制造、工程建设等,向集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等为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转变,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方式高度契合环保产业的发展趋势,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市场空间。为此,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

  从我省来看,各级各部门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方面已开展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实践。比如污水和垃圾处理领域,分别有75%、25%是通过特许经营或委托运营等方式实施了第三方治理,专业化运营,效果明显。我省目前正在推进或将要实施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总投资规模将超过300亿元,这批项目建成投运后,初步预计将形成每年约50亿元的运营市场。随着第三方治理模式在其他环境治理领域得到广泛推行,市场空间势必快速扩张,这对环保产业,特别是环保服务业的发展将产生强劲的拉动作用。

  为此,我们在《意见》和《细则》中已做了重点安排,对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环境治理工程项目,要通过政府采购,以PPP、特许经营、环境绩效合同服务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治理。对工业企业主动实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将给予补贴,对不能达标排放的,甚至要求实施限期第三方治理。下一步,我们还将就深化落实国务院文件和省政府文件精神,专门研究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相关举措,以促进环保产业加快发展。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姚伟红主持新闻发布会。省发改委、财政厅、经信委、环保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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