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为民窗口开出“和谐”之花

24.11.2015  13:47

   湖南法院网讯   (蔡艳)       这是一个生机盎然的窗口,他们用温馨的话语、真挚的情感、暖心的劝诫装点法院的第一道窗口,开启着当事人寻求司法服务的大门,他们用温和的微笑、善意的接纳为每一位走进来的当事人消除疑惑,指引维权方向。这个窗口,就是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屈原法院立案庭是集导诉、立案登记,流程管理、诉前保全、司法救助、管辖异议裁定和诉讼收费结于一体的对外诉讼服务窗口,它承载着屈原法院年均1200余件案件的立案审查和年均2100余人次的诉讼咨询任务,沉重的担子落在了立案庭法官们的身上。但是,面对焦急等候的当事人,他们没有歇息、没有拒绝、没有抱怨、没有怠慢,心里装的全是“假如我是当事人”的换位理念,想的是如何提高工作效率,如何更好的方便当事人,尽量不让当事人长时间的等待,避免让他们再次受到来回奔波之苦。虽然工作量大,任务繁重,但立案庭的干警们却用炽热的青春、辛勤的汗水、务实的举措践行着新时代人民法官“一心为民”的司法承诺。
        温情导诉  启动便民“工程”
      8月,烈日炎炎,立案庭庭长欧勇新接到一件从深圳寄来的特快专递,打开一看,里面是一份离婚起诉书。通过与当事人联系,才知晓原来当事人在深圳工作,夫妻双方聚少离多,想解除婚姻关系,而快递过来的离婚起诉书缺少几项具体的申请材料必须要补充。在与当事人沟通后,立案庭法官决定帮助当事人完善申请材料,等这些工作做完,终于可以交付民庭审理时,一个工作日的时间已经就这样过去了。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正是这样处处为群众考虑,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的精神和举动,才让群众从细微处体味到了人民法院的温情。
      以上这些,只是屈原法院以实行“立案登记制”为契机,全方位方便群众诉讼的一个缩影。从群众的期盼和需求出发,多方面探索创新立案服务举措,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努力打造成一站式服务、一体化运行、一揽子解决纠纷的综合性便民服务平台,切实将“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成为民之窗、文明之窗、和谐之窗、公信之窗,这才是屈原法院务实为民的宗旨所在。
      诉前调解  点亮希望“曙光” 
      在屈原法院立案庭庭长欧勇新的头脑中,一直定格着这么一幅画面:一位年过7旬的老太太用贵州方言讲起了她生活的困窘和无奈:“法官啊,我儿不养我……”,欧法官耐心的倾听着,他为老太太递上纸巾,帮她擦干眼泪,用极其缓慢的语速与老太太交谈着:“老人家,不用担心,我先联系你的儿子,跟他好好谈谈,这件案子我们先调解”。法官联系了老太太的儿子,叫他和老母亲面对面坐着,经过法官几个小时的劝解,老太太的儿子终于明白“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道理。
      屈原法院以“宁可法官多跑路,不叫百姓多跑腿”为司法便民服务理念,着力构建多元解纷机制,做好矛盾预警及合力化解工作,争取把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调解在诉前。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司法救助  播撒为民“甘霖”
      每一场官司的背后,往往牵涉到的是当事人的权益、权利,甚至身家性命。刘某在施工过程中被坍塌的房屋致伤,经医院鉴定为7级残疾,刘某的家人多次要求屋主赔偿未果,导致双方关系紧张,刘某遂向法院起诉,并申请缓交诉讼费用。屈原法院在审查了案件材料后,鉴于当事人行动困难,往返不便,决定上门立案。并为其办理了立案及缓交诉讼费用的相关手续。法官临走时,刘某紧紧握住法官的手,由衷地感谢法院在他们最困难的时候上门立案,令其倍感温暖;而缓交诉讼费用,则减缓了家庭经济压力,犹如雪中送炭,屈原法院立案庭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依法及时减、缓、免交诉讼费用,则减缓了家庭经济压力,犹如雪中送炭。  屈原法院立案庭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依法及时减、缓、免交诉讼费,使司法救助落到实处,充分保证当事人及时行使诉讼权利。
      目前, “有困难,找导诉”,已然成为屈原法院立案庭的一个品牌口号。                 

来源: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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