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项目可研报告获省发改委批复

04.11.2014  18:34
      10月29日,省发改委对《湖南省省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要求湖南省气象局尽快落实项目建设。该项目的实施,对完善湖南省应急体系、有效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瓶颈问题,提升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增强社会管理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能够有效整合政府职能及现有各类社会资源、应急资源,提高部门应急联动能力。
      近年来,极端天气灾害频繁,尽管各部门都制定了许多相应的应急预案,但是内容繁多、程序复杂、联合应急演练不够,因此,当灾害性天气出现时,部门间往往缺乏相应的沟通和联动机制,难以形成有效的应急响应合力。为进一步提高气象科技实力,增强社会公众防灾减灾和正确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湖南省气象局提出了“湖南省省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项目”。该项目已作为“十二五”期间的重点建设项目列入中国气象局与国家发改委联合编制并发布的《气象发展规划(2011~2015年)》以及湖南省发改委批准并印发的《湖南省气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3年湖南省省长杜家毫在省气象局调研时,充分肯定了气象部门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并勉励气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机制,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在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湖南省气象局积极推进预警信息发布机制的建设。
      2013年12月,省政府印发的《湖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指出,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由各级气象部门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根据工作需要授权本级气象部门建立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2014年4月,湖南省气象局向省政府报送了《关于建设湖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请示》。杜家豪、陈肇雄、张硕辅三位省领导都做出了阅示,其中陈肇雄常务副省长批示“拟同意”,杜家豪省长做出“整合现有资源,创新预警方法”的重要批示。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既肯定了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的必要性,又为项目建设指明了方向和重点。
      随着项目的逐渐推进,2014年8月,湖南省发改委组织专家对《湖南省省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按照‘整合现有资源,创新预警方法’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湖南应对突发事件预警发布的迫切需要,技术路线合理,方案可行。”
      2014年10月29日,省发改委对该项目可研报告进行了批复。项目建设内容分为信息采集系统、预警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分发系统、信息发布渠道系统、安全保障与基础支撑系统、标准规范建设等六个部分。批复明确了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要求湖南省气象局严格按照整合现有资源、创新预警方法的总体要求,本着集约节约、优质高效的基本原则,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工作,争取早日建成并发挥效益。
      据悉,省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首先要打通三大渠道,即建立连接省政府应急平台、市州和部门应急平台的网络渠道;依托气象业务系统和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在此基础上,扩建其信息收集、传输渠道;整合社会各部门信息发布资源,建立起权威、畅通、高效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渠道。项目完成后,将形成覆盖全省的预警信息综合发布系统,在最短时间内向特定的区域、部门、重要公共场所等发布预警信息,有效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
      系统建成后,预警信息发布在时效与覆盖率上会有显著的提升。全省各级政府领导人在预警信息发布后3分钟内接收到预警信息;全省应急联动部门在预警信息发布后5分钟内接收到预警信息;全省应急责任人在预警信息发布后10分钟内接收到手机短信预警信息;预警区域公众在预警信息发布后1小时内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接收到预警信息,信息覆盖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