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突出专项整治开展低保年审工作

07.05.2015  23:59

      为全面完成城乡低保上下联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5月5日下午,继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之后,县民政局及时印发《城乡低保整治和年审工作方案》(靖民[2015]2号),组织开展全县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和年审工作动员暨业务培训会,认真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按照规范化、常态化、标准化和精细化的动态管理新要求,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漏保、错保等问题,确保低保政策公平公正落实到位。

一是成立整治和年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蒙晓洲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局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共分四个小组,乡镇驻村干部和民政助理员全程参与。二是在做好宣传公告的基础上,实行城乡低保对象见面签到制度。按照个人申报、信息核对、入户调查、公开推选、民主评议、乡镇审核、民政审批、三榜公示的操作流程,开展专项整治和阳光年审工作。三是全面建立救助工作监督员制度和村(社区)工作人员和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坚持社会监督和近亲属备案,全程参与低保审核审批流程。四是要求阳光年审工作要做到上下联动、畅通出口、应保尽保、应出尽出。确保审查见面率达到100%、审核评议率达到100%、审批准确率达到100%,各乡镇要成立专项整治和阳光年审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工作日程,公布举报监督电话,确保整治效果群众满意。五是明确工作规范,落实责任分工,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凡违反县市《责任追究办法》规定行为,造成严重影响后果的,报送纪检等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在会上,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站负责人结合实际,就贯彻执行上级法律法规和年度审查审核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甄大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