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国税认真落实文化产业税收政策 推动湖湘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10.09.2016  11:05

 

        本网讯 9月7日,湖南省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建平就湖南国税全面落实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事项接受媒体联合采访。
      “我省文化产业的年国税收入规模已经突破50亿元。不论是税收规模,还是从业纳税人数量都在逐年增加,反映出我省文化产业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营改增试点也为我省文化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从事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以及广播影视服务的纳税人已经因税制转换累计减税40多亿元。我们将紧紧围绕《湖南省文化强省战略实施纲要》和《湖南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面落实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强化征收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加大力度支持湖湘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湖南省国税局副局长王建平向在场记者说道。
      “湖南省国税局定期组织帮扶工作组深入我们文化转制企业进行专题税收政策辅导,还积极采取措施帮助我们解决已缴增值税的退税难题,仅我们公司所属的新华书店就按政策申请抵退了税款5000多万元。”中南传媒出版集团财务人员王清学高兴地告诉记者。
      据悉,文化产业已经成为湖南的重要支柱产业,连续8年产值规模过千亿元,为湖南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打通文化产业税收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推动湖湘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省国税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认真落实文化产业税收政策,全方位、多角度地为文化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支持“出版湘军”发展,积极落实出版物免税政策,制定相关操作指引,解决纳税人一次性申请抵退税问题,累计为图书、批发零售业纳税人办理抵退税1.13亿元;积极研究解决文化企业改制重组税收问题,定向送政策上门,2016年上半年为华声在线等转制文化企业免征增值税近700万元。
      支持“动漫湘军”发展,辅导动漫企业做好认定的条件和需求,规范动漫产品界定和划分管理,2016年上半年为动漫企业办理退税3600多万元。
      支持“广电湘军”发展,就营改增试点过程中有线电视收视费、电影发行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执行时间问题,积极向上级相关部门反映,争取了优惠政策的延续,2016年上半年为有线电视及电影发行放映企业免征增值税2000多万元。2013年8月以来累计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近6亿元,为湖南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提供了可靠财力保障。此外,该局还专门成立帮扶工作组,积极协调解决华声在线、体坛传媒等企业在上市过程中的税收问题,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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