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动起来丨国家安全不神秘 你我皆是“局内人”

17.04.2022  19:22
视频加载中,请稍候... 自动播放 play 向前 向后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

  国家安全,事关你我。

  2022年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这些知识必须掌握!

   国家安全教育日设立初衷?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

   国家安全是什么?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体系构成包含哪些领域?

  国家安全体系构成包含16个方面: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深海安全。

   如何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提出“五个统筹”:

  要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开放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统筹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统筹维护国家安全和塑造国家安全。

   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主题是什么?

  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日常生活中,公民和组织应该怎样维护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应该做到涉密照片不乱拍乱晒、言论合法不造谣生事、避免攻击内外网不混用、经营有道买卖合规不违法、境外谨慎游物品不乱塞、可疑线索及时举报不犹豫……

  国家安全关乎国家的兴亡,更关乎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

  请记住: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可为!

   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12339

   国家安全机关网络举报受理平台:www.12339.gov.cn

   [相 关链接 ]

   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义务有哪些?

   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宪法》规定: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有哪些权利?

  (1) 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2) 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3) 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日常生活中应警惕哪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1) 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作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2) 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

  (3) 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

  (4) 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

   如何维护国家安全?

  (1)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2)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3)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

  (4)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红网·飒青年工作室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