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04.03.2015  17:38
 

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初次审议了由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提请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的总体要求,从科研组织、实施到科技成果转化诸环节统筹考虑,主要体现出了四大亮点:一是着力建立完善科技报告制度和科技成果信息系统,加强科技成果信息发布;二是着力完善科技成果处置、收益分配制度,完善科研评价体系,修改、完善对科技人员的奖励制度,引导和激励科研机构积极转化科技成果;三是着力强化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完善企业参与科研组织、实施的制度,推进产学研合作,促进科研与市场的结合;四是着力培育和发展技术市场,鼓励创办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公共研究开发平台,支持科技企业孵化机构发展等,创造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环境,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3月2日,全国人大将《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并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希望我省高校、院所、企业科技人员及有关部门积极参与,有关意见可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 http://www.npc.gov.cn/npc/xinwen/lfgz/flca/2015-03/02/content_1906948.htm )提交,也可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