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在创新驱动中的核心作用

22.01.2015  19:08
 

 

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在创新驱动中的核心作用

——在全省组织部长会议上的发言

 

童旭东

(2015年1月21日)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科技厅坚持把人才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大引进、培养、使用力度,为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了强大智力支撑。“十二五”以来,我省共取得高水平科技成果3500多项,超级杂交稻、超级计算机等成果世界领先,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提高到53.5%,科技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十强。

一、围绕创新需求高起点布局人才

一是加强科技人才发展的顶层设计。 围绕创新型湖南建设全局谋划人才队伍建设,将科技人才培养工程纳入《创新型湖南建设纲要》的九大工程之一,进行重点部署。制定实施了《湖南省中长期科技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

二是构建科技人才梯度培养体系。 按照全覆盖、梯次推进的原则,组织实施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湖湘青年科技创新创业平台等计划。4人新当选为两院院士,2人入选国家青年973项目首席科学家。

三是优化科技人才队伍结构。 针对创新需求,完善基础研究计划管理机制,鼓励科研人员自主选题;针对创业需求,加大对科技人员的创业培训、政策引导;针对产业需求,加大对科技人员开展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的支持。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共引进国家“千人计划”专家73名,省“百人计划”专家104名。

二、运用政策激励高效率激活人才

一是鼓励实施两个“ 70% ”的创新激励政策。 支持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办、领办企业,催生出山河智能、博云新材等一批科技型企业。

二是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政策。 出台实施《长株潭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办法》,支持科技人员以专利、技术、知识等投资入股企业。

三是破解科技人员创新创业融资难题。 推动设立了28.8亿元的新兴产业创投基金和2.5亿元的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引导金融机构开发了9大类74个创新型信贷产品和14个科技保险产品。

三、结合项目实施高水平使用人才

一是引导科技人员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 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实施省科技重大专项83个。支持组建74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引导100多所高校院所的近万名科技人员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

二是支持科技人才牵头承担人才专项计划。 设立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重点支持大学生及海外归国留学生在湘创新创业。实施企业科技特派专家行动计划,共选派63名专家入驻企业,帮助攻克200项核心关键技术,开发100多项新产品。

三是强化基础研究项目对人才的支持。 组织实施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十二五”以来,累计投入资金31.6亿元,支持高层次人才开展基础研究,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近2000项,获得发明专利3500余件。

四、利用平台建设高层次集聚人才

一是加强园区对创新人才的集聚。 重点建设国家级、省级高新区12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火炬特色基地18个,吸纳人才30万人,引进海外人才1.5万人。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获国务院批准建设,进一步增强了对科技人才的吸引。

二是加强科研平台对高端人才的集聚。 共组建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39家,建设省级企业院士工作站15家,共引进34个省外院士创新团队、1100多名高层次专家来湘创新创业。

三是加强国际合作平台对海外人才的集聚。 亚欧水资源中心联合英、德等国际机构的80余名海外科学家,在我省实施了水污染防治等重大项目。中意工业设计中心联合意大利乔治亚罗设计公司、微软等知名企业组成创新联盟,吸引国外顶级人才来湘服务。

五、通过环境营造高质量服务人才

一是加强创新创业公共服务。 成立专门人才服务机构,为各类人才在机构设立、项目申报、科研条件保障、户籍办理、房屋购买和租赁、社会保障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

二是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 积极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每年办结侵权专利案2000多件。积极推动专利权质押融资,191项专利获得质押融资7.4亿元。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支持以专利使用权出资登记注册公司的规定》等先行先试政策。

三是创新科技人才评价机制。 改革人才评价体系,对基础研究人才实行同行评议制度,对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人才,以成果转化能力和市场评价作为重要指标,形成了鼓励创新创业的人才评价导向。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建设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把示范区打造成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区、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中西部地区发展新的增长极,为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更好的平台。把更多资源投到“”身上,进一步加大科技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力度,加快完善包容创新的文化环境,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纠错机制,培育适于创业的土壤,促进科技人才为我省适应新常态、实现新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