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6种情形可另指定留守儿童监护人

19.08.2016  01:08

(《潇湘晨报》2016年8月18日 A05版)

记者 梁美兰

  湖南留守儿童超过300万,绝大部分生活在农村。《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近日出台,从监护人责任、政府职责、学校任务等多个方面给出了具体措施,要求强调“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同时提出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

  假若监护人暴力伤害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损害,怎么办?近日出台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便提出了应对办法——建立监护干预机制,明确了可“另行指定监护人”的6种情况。

  留守儿童存在部分安全隐患

  以湘西州为例,每年大约有70万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受客观条件限制,相当一部分务工人员把未成年子女留在家乡。

  去年,湘西州统计局对4个村子开展了留守儿童暑期生活情况调查。结果显示,“留守儿童暑期生活单调乏味,存在部分安全隐患”。

  该调查也指出了留守儿童监护人素质普遍偏低这一关键问题。

  在开展调查的村子里,由于大部分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大多是孩子的爷爷奶奶,他们年龄较大,不但要承担很多家务,而且文化层次也不高,很难从心理上关心、照顾孩子,基本不能在学习上给予很好的帮助和辅导,能做到的仅仅是照顾孩子们的日常生活,与孩子交流沟通上存在着很大困难。

  近日发布的《湖南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终期监测统计评估报告也指出:“农村留守儿童的临时监护人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给予孩子所需的学习辅导和价值观教育,从而引发一系列复杂的社会问题。

  要“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

  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责任体系这一项任务中,《意见》要求,要“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

  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教育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中有一方留家照料。

  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人单独居住生活,或交由无监护能力的一方共同生活。

  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经常联系,多见面多交流,多给予亲情关爱。

  建立监护干预机制

  《意见》还提出建立监护干预机制,假如出现监护人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等6种情况(详情见右图),其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县级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

  可另行指定监护人的6种情况

  01

  监护人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

  02

  将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

  03

  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留守儿童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04

  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农村留守儿童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05

  胁迫、诱骗、利用农村留守儿童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农村留守儿童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06

  教唆、利用农村留守儿童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成功案例

  村里引进企业后留守儿童家庭减少

  本报长沙讯在邵阳市新宁县回龙镇,杨桥村是众所周知的贫困村。以前由于大量年轻人外出打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曾让村支部书记王书云很头疼。

  “自从引进了一家鞋厂,回来的年轻人越来越多了,我们的压力也小了。”8月17日,说起村里的留守儿童,王书云不无感慨,“跟鞋厂落户前相比,留守儿童家庭大幅减少,比例从80%降到20%。

  为此,王书云认为,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关键是支持农村引进企业,在家门口为村民提供就业机会,吸引更多的年轻人返乡就业,最终与子女一起生活。

  王书云在杨桥村工作30多年,在她的印象中,2012年之前,经常有老人家跑到村委会,“今天说孙子跟人打架,明天说孙女在学校不好好学习……”王书云说,那些年,留守儿童是村里的大问题,而如今这种情况已大为改善。

  记者徐海瑞

  应对措施

  乡镇街道建留守儿童信息台账

  《意见》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

  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库。要依托现有的民政部门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教育部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卫生计生部门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公安部门人口基础信息系统,完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功能,实现信息在省、市、县、乡镇四级间纵向贯通,在民政、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间横向互联。

  建立信息共享管理机制。各地要设立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热线电话,畅通诉求渠道,落实好跟踪处置工作。将个案受理、转接处置、心理援助、家庭监护指导等纳入其中,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求助申请实行即时在线接听和登记受理。

  通过以上两个信息平台的建设,实现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动态管理和全天候服务,做到精准定位到村、精准识别到户、不留死角、不漏一人。

  村(居)民委员会要详细掌握每个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探视,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要为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父母联系提供便利。

  同时,还将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应急处置机制、评估帮扶机制、重点时段排查机制等,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记者梁美兰

  学校

  选教职工任生活管理员

  学校作为留守儿童的第二个“”,应该肩负起关爱和保护他们的重任。

  《意见》要求,把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日常校务管理内容,并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对各学校、幼儿园进行考核。

  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早发现并纠正中小学生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择优选拔教职工担任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管理员,积极倡导、推广“爱心妈妈”、“代理家长”等成功经验。

  《意见》还要求,要增加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投入,促进寄宿制学校合理分布。

  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动态管理,建立联系卡制度,加强任课老师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联系。积极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外出务工家长的联系和亲情交流。

  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