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全面实施种子苗木检疫监管“4321”工程

21.04.2015  02:04

为加快构建规范性种子苗木检疫监管长效机制,严防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扩散与蔓延,确保全市农业生产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4月20日,怀化市下发《怀化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怀化市种子苗木检疫监管“4321”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农业函【2015】5号),从2015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种子、苗木检疫监管“4321” (“四查”、“三书”、 “二制度”、“一台帐”)工程,“四查”即每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回头查、随机抽查,“三书” 即《规范种子苗木检疫行为倡议书》、《规范种子苗木检疫行为告知书》、《规范种子苗木检疫行为责任书》,“二制度” 即种子苗木检疫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及监管部门巡查制度,“一台帐” 即种子、苗木检疫台帐。

通过实施“4321”工程,将有效保护该市农业生产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同时,将大力提升全市农业植物检疫工作整体水平。